保险合同有哪些霸王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7:01:35 451 人看过

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随心所欲调费率。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其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作出了实质变更。

对此,投保人不仅有知情权,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要修改费率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保险公司不能独享费率调整权。

2、理赔扣除互助款。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和参加工会互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投保人从互助补贴中受益,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减免自己责任的理由。

3、审批住院时间限定住院津贴。保险公司由此获得了对承担保险责任住院期限的单方决定权。

一、交强险和三者险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交强险的强制性与商业险的非强制性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的,它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此,只要买了汽车,汽车的所有人就必须给汽车交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区别二:保障范围的宽与窄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一些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区别三:是否有费率优惠交强险在任何保险公司都不能提供费率优惠,因为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但是商业险并不固定,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有优惠。

二、交强险投保人的权利是什么

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理赔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还享有以下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除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外)。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6、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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