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1:33:48 125 人看过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简单说就是接到报警后,现场勘察、询问知情人、责任认定、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的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二、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
    2023-05-02
    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如何的?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对于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有异议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是出现了交通事故导致了误工,那么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用的。而如果要求赔偿误工费用,首先需要提供的证据就包含了当事人的确是存在着具体工作的证明。这个可以由工作单位来开具,然后由当事人提供公司或者是自己原来收到工资渠道的一张收入状况的证明。经过这些证明,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误工费用。
    2024-01-22
    295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工伤造成的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各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本文整理了最新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供大家参考,欢迎浏览!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4年2月13日公布的2013年相关统计信息,2013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如下:(一)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宁波:41729)(二)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宁波:24685)(三)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宁波:20534)(四)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60元。(宁波:13915)(五)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全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48927(4077/月)以上为最新统计数据,适用于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顺便分享一个案例:2012年标准计算的一个重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1、当事人情况:机动车司
    2023-02-20
    36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一样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一样吗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比如说医疗费都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误工费都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
    2024-01-04
    257人看过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管辖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权根据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地点、人身权损害的结果地点和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又分为侵权地和侵权结果地。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
    2023-08-09
    19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介绍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受人身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在最初的时间报警,符合公诉事件的警察也可以在最初的时间向法院提交处理。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介绍是什么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内容介绍是什么需注意的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一旦通过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有无过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侵权赔偿,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另外,在伤残定级、赔偿标准上工伤案件和侵权案件也有所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
    2023-08-18
    26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管辖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根据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地和人身权损害发生的结果地以及被告人住所地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又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2024-05-11
    21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道路交通事故
    本案我的当事人即原告奚*辉6日18时,被本案被告朱*洋驾驶的沪EB7726货车在南桥镇育秀路育秀菜场处,由南侧通道向西转弯行驶碰撞由东向西行驶的骑电动车的原告,致使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18日,经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朱*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朱*洋驾驶的沪EB7726货车系被告**平坦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其向本案第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公司对沪EB7726货车投保了限额为60000元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后因原、被告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故涉讼。律师代理词法院判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奉民一(民)初字第3084号原告奚*辉,男,1952年3月3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曙光村跃进1019号。委托代理人朱*忠,**卫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朱*洋,男,1971年7月21日生,汉
    2024-04-17
    349人看过
  • 2024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主张哪些赔偿
    一、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主张哪些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会错过了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却成了他人的自动提款机,由于企图隐瞒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断勒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拖了数年未能解决。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律师而言,能够迅速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论对受害方还是肇事方来
    2023-12-14
    111人看过
  • 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损失计算表
    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大家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医治伤者,索赔损失。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进行?索赔有没有标准呢?好多人到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网来咨询,针对大家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收集并整理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并制作了表格形式,供大家参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损失计算表名称计算公式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收入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
    2023-06-05
    451人看过
  •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起诉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应当支付医疗费用,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首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并立案,然后审理判决。一、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2022-06-07
    253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管辖有哪些
    交通事故管辖
    人身损害的管辖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都属于侵权案件。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官司管辖权(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
    2023-06-23
    40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时间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工伤赔偿标准一小时可以赔多少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对方车撞成重病误工费应该怎么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2023-06-22
    1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申请时间。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
    2023-06-0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遭受伤害的,如何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当事人应当依法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
    • 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受伤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
    • 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人身损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6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法院的选择有可能影响赔偿的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怎么索要人身损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后果有哪些, 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获得哪些损害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后果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类,即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下面具体说明:1、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通常主要涉及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