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的范围和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9 21:00:13 313 人看过

根据《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原则-货物贸易展业规范》,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时不进行间接申报。但除涉及资本项目管理、货物贸易进出口核查、代发工资类和涉外收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内的涉外收付款外,境内居民机构和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也不进行间接申报。因此,以上情况下的人民币收付款不需要进行间接申报。

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时不进行间接申报。但除涉及资本项目管理、货物贸易进出口核查、代发工资类和涉外收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内的涉外收付款外,境内居民机构和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也不进行间接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申报制度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一些国家,这一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可能存在申报不透明的情况。一些国家可能会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但是这些关税的数额和标准并不公开透明,这可能会导致进口商误解税收负担,从而影响其决策。

其次,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一些国家可能会通过高额关税或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来保护本国产业,这会导致其他国家的进口商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影响国际贸易的公平性。

此外,国际收支申报制度也可能会存在技术性问题。一些国家可能会要求进口商提供大量的申报数据,这可能会导致申报过程过于复杂和繁琐,影响其决策效率。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收支申报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首先,应该加强制度透明度,公开透明的申报制度可以让企业和政府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其次,应该加强监管,避免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最后,应该提高技术水平,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其决策效率。

总之,国际收支申报制度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改革和完善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

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申报不透明、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性问题。因此,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必要的。首先,应加强制度透明度,提高企业和政府的了解程度,使决策更加明智。其次,应加强监管,防止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最后,应提高技术水平,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9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票据挂失止付的相关规定和范围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以下几种:1、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填写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3、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支票。法律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行为包括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中华人民共
    2023-07-02
    77人看过
  • 死刑的相关规定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如下:1、在死刑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在死刑适用对象方面: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
    2023-07-07
    155人看过
  • 我国关于国家赔偿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等等。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
    2023-07-07
    80人看过
  • 国际上关于反倾销税的相关规定
    际上关于反倾销税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最终确定实际交税的时间拖得过长,《反倾销协议》规定,在提出要作出反倾销税最终估算的数额之后,通常在12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8个月作出决定,而且如果追溯征税的税额超过了最终决定的倾销幅度,则自作出对反倾销税的最终决定之日起的90天内返还进口其超征的部分。另一种是欧盟采取的“超前征税”做法,如果欧盟最终裁定对某公司产品征收28%的反倾销税,则自该决定之日起一年内,对该产品一律征收28%的反倾销税,而不管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实际上是否提高或降低。这种超前征收的税额超过该进口产品的实际倾销幅度应在当事方提供了有力证据,并提出退款要求后的12个月内作出决定,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而且被批准退款应在90天内完成。反倾销税不得超过倾销幅度,一旦征收的反倾销税超过了倾销幅度就产生了一个退款问题,《反倾销协议》对退款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保障进口商的合法利益,是非常必要的。反倾销
    2023-06-12
    340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相关规定
    行政复议范围
    一、行政复议范围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企业登记程序规定》规定,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023-04-24
    236人看过
  • 房产增值税增收范围及其相关规定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房产增值税是多少在增值税条件下,依据增值税原理,若按常规办法、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即对住房增值的100万元(现价200万-原价100万=增值100万)征税,税率若为6%,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有所下调;税率若为11%,需缴纳增值税11万元,税负有所上升。在增值税条件下,若按简易征收办法、以核定征收率征收,若征收率为3%,即对现在住房出售价格200万元征税,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也是减轻的。不过,对于北上广深满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现有政策为差额征税,其实已经借鉴了增值税只对增值部分征税的原理,营改增的影响还要看未来具体政策。三、房产增值税的规定有哪些《营业税改征增
    2023-04-06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规定的实际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
    • 范围和申报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应当认定为工伤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 国际案件该怎么报警,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对于国际案件,如果是民事纠纷,则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刑事案件,则当事人可以向案发地公安报警,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 工伤认定受理范围的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工伤认定受理范围自己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况;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全市各级工伤认定机构开展工伤认定工作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工伤认定工作
    • 公告和债权申报的相关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8
      公告和债权申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申报人为本公司的各类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方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享有债权的个人及单位。 二、各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