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东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24:49 308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东的含义是什么?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为了发展农业经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权益,自愿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活动;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组建股份公司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经承包人申请并经发包人同意,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动终止,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丧失。

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在一定时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接收方应根据分包时商定的条件向分包方负责。但承包人委托他人耕种未满一年的除外。

交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作或各自需要,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和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

权益是指承包人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而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权益,自愿进行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承包人的其他承包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权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公司或者合作社。租赁是指承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租赁后,原土地合同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时约定的条件向承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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