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12:00 286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月薪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薪,按照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货币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工人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应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文章注释]

本条进一步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标准

1。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根据应付给工人的工资计算。根据中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1)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工资(6)其他工资(2)。如果工人工作少于12个月,则平均工资应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经济补偿是分段计算的。目前,经济补偿的明确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经济补偿应分段计算

其次,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为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计算期间,后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经济补偿计算期间,按部门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是《劳动法》及其配套条款、《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手册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2024-01-24
    196人看过
  • 民诉执行解释第二十一条的实务操作
    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请求的,应当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执行是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将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付诸实践的行为。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以只对相关文书进行形式审查为原则,基本不对法律文书做实质审查。对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在15日内审查,没有经过严格的举证质证过程,只是根据单方的陈述和证据认定理由成立与否,显然这种做法是不严谨的。所以在此之
    2023-06-06
    148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解释】本条是关于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这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不同地区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如甲省劳务派遣工到乙地务工,乙地的劳动报酬标准可能比甲省高几百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应当以乙地地区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按乙地的标准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法律之所以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标准执行,就是因为劳务派遣往往是由经济较落后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地区向经济较为发达但劳动力相对短缺的地区进行的,也就是说,
    2023-06-09
    1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合同法全文讲解)
    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2023-06-04
    468人看过
  •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4.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哪些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解释如下: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
    2023-06-11
    305人看过
  • 第六十二条商标法解释
    第六十二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复审事项的,收受当事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本条是对从事商标注册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收受财物等行为的处罚规定,管理和复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要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但是,在实践中,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的人,必然会违法履行职责。这些行为主要包括:1。玩忽职守,是指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复审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职责,非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复审事项的;2滥用职权,是指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复审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或者违反职权,滥用职权,非法办理
    2023-05-07
    476人看过
  •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解释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解释《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缴纳下列费用:,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是关于股东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这是公司成立的前提,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认缴的货币资金足额存入公司设立登记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银行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理财产权转让手续。具体来说: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属于动产的,应当以实物转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向公司提交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和所有权文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
    2023-05-07
    192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合同的全面履行
    热点直击: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要全面履行的规定。根据本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做到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这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而将其他义务置之不顾,也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
    2023-06-08
    2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44条第一款司法解释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第一款司法解释是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二、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哪些?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另外,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2024-01-22
    233人看过
  •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相关信息可以上百度百科等网站上了解。《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是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服务期与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2023-07-10
    12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释义
    一、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释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作为该条例的重要条款,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内容、形式、保管以及登记程序的规范。1.根据该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并采用电子介质或纸质介质进行保存。2.条例还明确了登记簿的保管责任和安全措施,以防止登记簿的损毁、灭失。3.在登记程序方面,条例要求稳定申请人预期,简化申请程序,减轻申请负担,并保护登记信息的共享与安全。二、条例制定的基本原则在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时,主要遵循了四条基本原则。1.统一规范原则,确保一个部门负责登记,并对机构设置、簿册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共享与保护提出统一要求。2.严格管理原则,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3.物权稳定原则,明确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因登记机构
    2024-03-27
    329人看过
  • 广告法第二十一条释义
    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释义〕本条是关于在广告活动中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本条关于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包括下述内容:(一)禁止的主体。本法中禁止不正当行为的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即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之间、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之间、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间均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禁止的行为。本条对禁止的行为采取的是比较宽的规定,即任何形式。任何形式主要是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几种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法的规定,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之间、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之间、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间均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不得从事假冒他人名牌的广告行为。即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
    2023-06-07
    275人看过
  •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中的“发包人”所指为哪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的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条规定的发包人在多重转包或者分包的情况下是指建设单位还是包括施工单位等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这里的发包人仅指建设单位,不涵盖其他主体。有观点认为发包人是泛指,即包括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指施工单位等转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转让方。我们认为,对该条发包人所指主体的理解,首先应参考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投标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发包人虽没有明确定义,但根据相关条文的叙述,发包人只能是有权将工程委托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主体,且只有涉及该主体的委托行为时表述为发包。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的在转包或
    2023-04-23
    1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通过
    国务院9月3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审计署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最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了审计结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督促和检查整改情况,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大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去年11个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公开范围。会议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在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会议认为,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增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必要制定《劳合法实施条例》。条例草案进一步细化了劳动合
    2023-06-05
    431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实施条例的劳动合同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解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0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针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投诉、举报,应当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办理。
    •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释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4
      人犯伙食要与干警食堂分开,单独设灶。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力求调剂改善。食品要清洁卫生,开水要充分供给。伙食帐目每月结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国籍人犯,可视情适当提高伙食费标准。
    •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49条怎么解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2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应根据工人职员的需要及企业经济情况,单独或联合其他企业设立疗养所、业余疗养所、营养食堂。疗养所、业余疗养所、营养食堂的房屋设备、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一切经常费用,完全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休养员及营养员的伙食费,在劳动保险基金支付各项补助费、救济费、抚恤费后有剩余时得给予补助,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二分之一,如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者,得酌量提高其补助费,但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