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应该通过自行协商、有关部门调解或者诉讼方式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一、医疗纠纷主要有哪两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类:
一是医疗事故纠纷;
二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纠纷是指因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而发生的民事争议;其他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的诊疗护理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
但亦造成了患者损害,从而在医患双方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这个定义与《通知》的精神相一致,即将医疗事故以外的医疗纠纷都归结为其他医疗纠纷。
二、医疗过失行为该怎么认定
医疗过失行为的认定:由专家鉴定组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规定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处罚是如何的?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5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证据怎么收集,应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305人看过
-
医生医疗事故后应如何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308人看过
-
事故发生时的医疗应急处理
293人看过
-
产科过失医疗事故案件发生应当如何处理?
66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生该拿什么来应对诉讼?
236人看过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如何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如何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
-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如何处理?发生医疗事故后由哪个部门负责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
-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该如何处理,应该怎样打医疗事故纠纷官司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因发生医疗事故而告医院,涉及的情况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打医疗事故官司:医疗事故必须经技术鉴定后确认。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共同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直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患者一方请求技术鉴定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3、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
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如何申请最终鉴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发生医疗事件后医患双方协商无效的,病员及其家属可向当事的医疗单位提出书面(院级)鉴定申请,医疗单位应在30日内做出书面鉴定(院级)意见,并注明:自接到本鉴定(院级)意见之日起15日内到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对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持该鉴定意见向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市
-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该怎么办,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如何保存相关证据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1、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