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构成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09:23:09 478 人看过

主体:所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到了责任年龄的人都能够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主体;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的;客观要件:行为人一定是使用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而且金额属于较大的行为。

一、怎样才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认定如下:

1、非法集资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非法集资,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4、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5、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没有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就实施了诈骗等手段公开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且侵犯了公民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就是非法集资。如果进行非法集资。达到规定的数额,可能会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二、非法集资的一般特征是什么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犯罪特征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份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三、车贷还不上, 属于诈骗吗?

车贷还不上不属于诈骗。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特定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
    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有: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一、自己被集资诈骗能报警么自己被集资诈骗是可以报警的。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二、非法集资款能要回来吗款项是可以要回的,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退还,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合同证据等可以进行起诉处理。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专案组对涉
    2023-04-02
    307人看过
  • 安黄军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本辩护人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以说明安黄军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一)被告安黄军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将集资款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前提要件。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来看,安黄军并不具有此目的。1、从安黄军先后受聘进入陕西中大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大公司)及陕西百融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下简称百融公司)的目的及所处的地位来看,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一个打工者,其想获得且也只能获得的就是微薄的工资及靠劳动所得的提成款,公司是否有诈骗的目的安黄军并不清楚。安黄军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即便有诈骗的想法,但对于诈骗来的钱财他也无法掌控,因此不可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从其在中大公司提出转让“宝光科技”股权意向时所作的工作来看,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007年7月左右,潘
    2023-03-15
    77人看过
  • 如何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碰瓷是属于敲诈勒索还是诈骗碰瓷属于敲诈勒索。“碰瓷”的定性,应定敲诈勒索罪为宜,而不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在犯罪构成特征方面有相同之处。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023-04-03
    464人看过
  • 非法集资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
    一、非法集资罪含义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二、非法集资罪的特征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2023-04-30
    72人看过
  • 非法集资诈骗的定义及特征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
    2023-02-11
    78人看过
  •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多少立案,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十万元以上可以立案,单位集资诈骗立案数额是五十万元以上。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有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和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多少立案个人集资诈骗数额10万以上立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有:1.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2.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3.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
    2023-06-05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标准,集资诈骗罪怎么构成,具体构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集资诈骗罪的概念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
    • 构成特征金融诈骗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2
      1、客户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是复杂的客户,前者是主要客户。2、客观地采用虚构事件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骗取公私财产,表现为金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组成。但是,以下三种犯罪不能由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4、主观上是故意的,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这也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重要依据。
    • 诈骗集资罪有哪些特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6
      集资诈骗罪应当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具体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诈骗八种情形构成集资诈骗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4
      一、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如下: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运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运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以致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以致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 北京集资诈骗的集资诈骗行为构成什么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
      集资诈骗的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如下: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