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31:16 101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呢?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下班途中事故的规定仅限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未将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其他事故纳入工伤范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其他事故伤害的,可以通过民事途径向责任人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厂里应该如何处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工伤保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江西省在江西出车祸要赔偿哪些在江西,车祸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能获得以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2023-07-08
    306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要如何理解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作为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之一,仅限于劳动者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不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劳动者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这里的交通事故既可以是劳动者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可以是劳动者因其他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2024-04-21
    425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上班途中工伤怎么办
    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以及《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主要针对上下班途中的情形进行确定。员工上班途中工伤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一、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受伤员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上班途
    2023-06-05
    261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上下班途中是否造成工伤
    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劳动者在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子女住所之间的合理路线上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条例》今天起施行《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劳动者与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所在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人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者死亡的,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为派遣单位;本规定还明确了“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等因素,是否由用人单位委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工作时间”的确定应考虑是否是工作所需的时间;“工作场所”的认定应考虑其是否属于工作所涉及的区域和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对于“外出务工”期间的工伤认定,条例明确“外出务工”是“工作时间”的
    2023-05-02
    118人看过
  • 工伤:上下班途中不同与回家途中
    某小煤矿位于平顶山市的城乡结合处,在该矿上班的职工也大都是农民工,其中部分职工的家还在平顶山市区以外较远的地方。为解决这部分职工的生活问题,该矿特意为这些职工安排了住所和食堂。正常情况下这部分职工上班的路程都是从单位安排的住所出发到下井处;下班的路程都是从升井处到澡堂,洗澡后再到单位安排的住所处休息。该矿为了职工的安全,还一再向职工强调深夜不要外出。2007年6月14日零时,该矿职工贺某中班(16:00-24:00)下班后,按照正常的下班路线回到了宿舍。之后,其为了急于处理家庭中的事务,不顾该矿以前的多次忠告,在深夜乘三轮车回几十公里外的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07年7月24日,贺某之妻马某向平顶山市某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2007年9月7日,该局受理该案。2007年11月21日该局作出工伤认定,认为贺某为工伤。2008年元月21日,该矿向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
    2023-06-10
    409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上班途中受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职工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一、节假日工作时间受伤算工伤吗?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受伤,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负伤的,算工伤。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二、哪些情况属于上下班途中?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
    2023-03-20
    376人看过
  • 上班途中出车祸受伤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出车祸受伤,单位需立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之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确定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非工伤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上班途中出车祸受伤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
    2022-06-22
    207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事件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第四种应认定为上班途中的情况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所、经常居住场所、工作场所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孩子居住场所的合理路线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并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4、在合理的时间内认定其他合理的路线工作条件: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火车事故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或准备工作摔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非上述原因摔伤的,仅仅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023-08-06
    302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包括时间因素和路线因素两种。第一,是时间因素,“上下班途中”应该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综合考虑上下班时间范畴。第二、是路线因素,这里所说的路线应该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而不是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09
    20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伤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一、如何确定工伤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确定工伤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方式是: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其他。二、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写的1.工伤职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还有所在单位的名称、工作岗位、受伤详细经过等;2.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4.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三、没有工伤认定会起诉吗没有工伤认定不能直接起诉。工伤认定是索赔的前提条件,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获得赔偿,更不要说没有工伤认定就直接起诉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
    2023-09-04
    140人看过
  • 工伤条例中上下班途中所需时间如何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正确理解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应该紧紧围绕认定工伤过程中的“三工”原则。上下班途中,是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是职工因工作原因、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必须完成的上下班的合理路程。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上下班时间未作严格规定,因此对于因非工作原因在上下班路途中滞留,延长上下班在途时间后又受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职工在下班途中顺便用餐、或者办理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而延长了回家时间,再继续回家的情况。但是,如果因工作之外的其他原因而绕行非上下班所经过的合理路程时,在其他路程中受到伤害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2023-04-26
    164人看过
  • 如何证明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一、如何证明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证明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的方法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合理时间是指,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具有正当性,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是指,路线有可能是回自己的住所,这个住所可能还不止一处;除此之外,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也算是合理路线。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2023-12-27
    457人看过
  • 工伤与上下班途中死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
    2023-07-18
    298人看过
  • 过节返程途中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案情:原告:高*元。被告: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鸿立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高*元之女高*雪系第三人**鸿立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职工,高*雪于2008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派遣高*雪到黔江区**邮政所(下称**邮政所)工作,期间高*雪租住在黔江区新华乡。2011年2月2日至2011年2月5日期间,**邮政所安排包括高*雪在内的职工春节休假,到2011年2月6日恢复正常上班,高*雪便回到130公里外的彭水老家过节。因**邮政所安排高*雪的上班时间为2011年2月6日上午8时30分,高*雪便于2011年2月5日从彭水家中乘汽车赶回黔江。不幸的是,高*雪乘车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高*雪重型闭合性颅脑外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巡警支队认定高*雪对此次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高*雪死后,原告高*元向被告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被告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
    2022-11-12
    35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常见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9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
    • 上下班途中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算工伤,因为没有交通事故发生,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
    • 下班途中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职工工伤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
    • 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9号 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
    • 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的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工伤保险条例》新草案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但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呢? 东城法院民一庭法官杨继良说,在实际断案中,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如果规定一个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那就是在这期间,离开家为上班,回到家为下班。中国劳动法务网首席顾问左祥琦也同意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