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交叉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7:02:46 449 人看过

移送及主侦查: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予以分工。主罪的侦查机关为主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与法院交叉管辖的处理:公安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可以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其他类型自诉案件的,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然后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随同公诉案件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时发现漏罪::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中发现检察院未起诉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处理。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发现漏罪: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中发现检察院未起诉的刑事案件,审判期间,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规定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包括起诉条件、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以及保证人的诉讼地位等问题。

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情况作出规定。规定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职能管辖的交叉状况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检、法三机关干部的职能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时仍会出现职能管辖交叉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仍是职能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职能管辖交叉的情况主要有两种:(1)案发时一案涉及到数个罪名,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对此,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协商解决,确定由哪一机关行使管辖权。对于数罪中能够分清主罪与次罪的,原则上对主罪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一时难以分清主次罪的情况下,可以由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一个机关受理后几个机关联合进行侦查。(2)公、检、法三机关按照其职能管辖范围受理案件后,在侦查和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又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罪行的,应当分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检察院和检察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有新罪行的,不管该罪行依法属于哪个机关管辖,都由立案侦查
    2023-06-14
    4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行政诉讼管辖制度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是行政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关系着审判资源的合理分配和行政案件的公平审理。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均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作了明确的规定,确立了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地法院管辖为主、其他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该原则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随着新时期群众利益诉求的自主化和多元化趋势加剧,行政纠纷数量呈井喷态势。行政审判“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与群众对行政诉讼的热切期待不相适应。在这一背景下,信阳市两级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精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的总体部署,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指导下,就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进行试点改革,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什么是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异地交叉管辖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内在要求。异地管
    2023-04-22
    216人看过
  • 立案管辖程序
    刑事立案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联系等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区别在于,管辖是在开始诉讼程序之前对司法机关受理或最初审判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进行的确定,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则是司法机关开始刑事诉讼、调查证据、查核案件事实和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方式、程序和活动。其联系是:一方面,管辖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必须融合于立案等程序和活动中,才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管辖制度又是合法启动立案、侦查或第一审程序的重要基础,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制约着相应诉讼活动的运行效率。刑事立案属地管辖是什么一般以犯罪地点的法院管辖为主,犯罪地包括了犯罪行为的
    2023-07-03
    164人看过
  • 网上立案管辖法院怎么选
    还是一样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一处作为管辖法院。不过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并不常见。值得注意的是,网购纠纷中,许多卖方作为被告,常常以其曾在销售的网页中明确告知“发生争议提交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买方对此未表示反对为由提起管辖异议,这种异议是不应当成立的。卖方在网页中贴出的告知属于格式条款,并未取得买方的明确同意,同时剥夺了买方依法维权时选择管辖地的合法权利,
    2023-04-07
    309人看过
  • 立案管辖分析
    婚姻自由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第一,各专门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第二,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最高法院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5、遗弃案(
    2023-04-25
    494人看过
  • 违建城管立案怎么处理
    这个是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的,是可以拍到违法建筑的,但是在拍到后是会来认定你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如果是的话,那么是需要拆除的。一、逆行扣几分罚多少钱逆行的话一般是扣除驾驶证三分,罚款1200元,但如果是在高速道路上,那么扣分是12分,而且还需要吊扣汽车驾驶证,具体的逆行处罚主要指的是,单行线都是有监控摄像头进行抓拍的,如果被监控摄像头抓拍到是一定会被罚款和扣分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而具体的处罚指的是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二、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政府是有权拆除违法建筑的,所以并不是违法的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2023-06-22
    411人看过
  • 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的含义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类犯罪等案件,公安机关受理一般案件。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有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之分。法定管辖指法律规定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裁定管辖指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刑事审判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规定如下:1、级别管理:(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2)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01
    196人看过
  • 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
    针对刑事犯罪管辖具体分为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立案管辖是确定由哪个地方的侦查机关来对案件进行侦查,而审判管辖很显然是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进行案件审理。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下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的内容吧。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辖立案,嫌疑人跨地区实施多起犯罪,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分别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其
    2023-06-03
    325人看过
  • 查询什么叫立案管辖?
    立案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进行。根据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职能的不同,刑事诉讼分工了各自负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管辖范围。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此外,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直接受理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立案侦查。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进行。如何划分立案管辖?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1、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由于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与之相适应。2、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这些情况也是划分管辖的重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
    2023-08-09
    389人看过
  • 什么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交叉管辖
    职能辖区冲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同一刑事案件在职能辖区冲突时如何处理的问题。从程序法的意义上,职能管辖冲突可分为单一冲突和复合冲突。职能管辖的单一冲突也称为立案管辖的交叉冲突,是指应该由某个机构立案管辖的事件由另一个机构调查结束并转移起诉。所谓职能管辖复合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具有交叉管辖权。本文中介绍的刑事诉讼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1、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2、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3、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5、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6、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除审判案件外,最高人民
    2023-08-05
    313人看过
  • 如何处理行政、民事相交叉案件
    1、分别审理。应当分别立案,如果当事人未要求合并审理或法院认为不宜合并审理时,可以分别审理。2、仅限于5个与民事纠纷可能关联的行政行为:许可、登记、征收、征用、裁决,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法院不可主动合并审理,如果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请求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立案的,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律师补充:实践中刑行民交叉案件最典型的类型是多行为交叉,即在同一个案件中,既有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有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有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再加上刑事犯罪行为。此外,还有后果交叉、主体交叉、涉众型交叉等类型。只有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均可独立立
    2023-05-06
    86人看过
  • 无管辖权法院立案后怎么办
    对于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八条管辖权转移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04-21
    331人看过
  • 离婚案件立案及管辖
    离婚案件的管辖(一)国内离婚管辖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2.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23-06-04
    416人看过
  • 公检法立案管辖
    婚姻自由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一、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管辖大多数刑事案件,以下几类应尤其注意:1、涉税案件(公安经侦部门)。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第二类自诉案件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5、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5、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立案侦查的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涉税等案件,可由人民检察院继续办理完毕。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配合
    2023-04-25
    31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并案管辖与交叉管辖的区别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5
      交叉管辖和并案管辖的区别:主要是概念区别:交叉管辖: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交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分工。并案管辖: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几个案件合并为同一机关管辖。
    • 民刑交叉案件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17
      一、 分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二、 先民后刑或先刑后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三、 终
    • 上述级别管辖是不是交叉管辖?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 级别管辖不是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问题,而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 二、管辖和交叉管辖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刑事案件的交叉管辖又称职能管辖冲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同一刑事案件在职能管辖上出现冲突时如何处
    • 立案管辖有哪些立案管辖又称为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1
      刑事诉讼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 怎样处理交叉违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2
      口头协议违约可以进行起诉解决。 1、违约责任是指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附随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面包括完全不履行和履行不符合约定(不完全履行)。 2、对于违约责任,最好是双方直接约定违约金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样一旦出现违约情形,直接按照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的举证责任。只需提供合同、以及对方违约的事实即可。 3、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或者仅仅口头约定却无相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