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夫妻人身自由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0:52:12 304 人看过

夫妻双方只有在不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和对子女教育的前提下,才能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夫妻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必须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也须做到与其他权利义务的协调一致。夫妻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决不意味着鼓励夫妻不顾一切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夫妻除了享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双方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还有抚养教育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责任。

同时,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任何一方都不得对他方行使人身自由权进行非法的限制或干涉。夫妻自由权的行使也必须考虑夫妻的实际情况,注意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对方和家庭的利益。同时要区分夫妻间善意的建议与干涉人身自由权的区别。

总之,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谅互让、互相协商,将参加工作、劳动和社会活动与尽到对家庭的责任协调一致。

一、不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因此,无性婚姻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

二、夫妻在家庭中权利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义务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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