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权的年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0:12:39 432 人看过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最高年期规定如下: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一、房屋权属登记要怎么进行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

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三)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二)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权属登记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流程有:1.入户调查;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3.地块指认;4.一轮公示;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9.颁发证书。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三种主要包括了: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土地使用权
    2023-06-12
    34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变更登记原因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做登记。一、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局提出办理申请;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
    2023-06-23
    1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未在不动产证附记中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而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予以受理。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证,因建设单位(人)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规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单独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由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单位(人)应及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证书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拒不交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注销。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之处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2
    17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中的土地有效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承包土地是否不动产登记对土地进行承包的,可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否申请登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不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
    2023-07-12
    4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土地登记时间并不一定是使用权日,土地使用权登记日是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开始计算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转让后的使用权从签订转让合同开始计算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百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百二十三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国家以土
    2024-01-10
    20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情形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一、土地使用证变更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
    2023-03-03
    72人看过
  •  农业土地使用权的入股登记方法
    农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登记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章程应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接着,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有可能确定股东的股份大小;然后,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在公司名下;最后,需要注意非货币性财产的比例。农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登记流程如下:1.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章程应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2.然后,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有可能确定你的股份大小;3、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在公司名下;4、注意非货币性财产的比例。2. 农业土地使用权出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民集体所有者或者村民委员会发生产权证;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
    2023-08-18
    447人看过
  • 解读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影响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效力的解释: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三,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
    2023-07-06
    239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中的土地登记的定义和意义
    目前正是各地土地确权的关键时期,从狭义上看,土地确权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那什么是土地登记?它有什么意义?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是一项法律制度,从民法、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它的根本作用和意义是公示。所谓公示,是指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动产物权的公示,为标的物的占有,土地等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即是登记——当事人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变动事项,土地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登记(公示)后才能发生效力。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登记制度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积极主动的行政法律措施。我国十几年的土地登记实践表明,土地登记在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等方面具有极
    2023-05-05
    10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规定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
    2023-02-27
    40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产权登记的主要事项有:1、国有土地使用者,即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包括农业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依法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应记载其注册成立的法定名称和注册地址,个人应记载其正式姓名和住所地地址。2、土地位臵,即土地的座落和四至。土地座落,应登记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点,即农村登记到村,城镇登记到土地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土地四至,应登记土地的相邻土地地名,一般填写相邻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如权属界线上有线状地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界标(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界标名称,或界线与某一界标或地物的距离。3、土地权属性质,是指登记
    2023-06-05
    264人看过
  • 使用权40年的土地
    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
    2023-04-11
    374人看过
  • 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概念有什么不同?
    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就是房地产中所说的地产。一般说开发商通过竞拍获得土地说的就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对于现在开发商出手的新盘,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合体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概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房地产是一个大的概念。一、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
    2023-03-04
    461人看过
  •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1)借:开发成本。(2)贷:银行存款(等)。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前期工程费: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2、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3、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4、“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5、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6、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土地使用权的类型综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
    2023-06-18
    13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流程有:1.入户调查;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3.地块指认;4.一轮公示;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9.颁发证书。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三种主要包括了: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土地使用权
    2023-06-12
    34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变更登记原因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做登记。一、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局提出办理申请;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
    2023-06-23
    1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未在不动产证附记中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而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予以受理。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证,因建设单位(人)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规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单独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分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由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单位(人)应及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证书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拒不交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注销。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之处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2
    17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中的土地有效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承包土地是否不动产登记对土地进行承包的,可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否申请登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不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
    2023-07-12
    4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间是使用权日吗?土地登记时间并不一定是使用权日,土地使用权登记日是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开始计算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转让后的使用权从签订转让合同开始计算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百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百二十三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国家以土
    2024-01-10
    20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情形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一、土地使用证变更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
    2023-03-03
    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权以及由其衍生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房屋权属登记,可以使房屋权利得以明确、保障和交换,同时也是依法登记房屋权属的依据。... 更多>

    #房屋权属登记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证登记》中,土地使用权登记中的内容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土地登记的内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的各个土地登记事项。土地登记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土地权属性质,即土地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来源,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如国家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者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利主体,指集体土
    • 房产登记中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最长是多久?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9
      房产登记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长是七十年。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有关房地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证书里面可以看到明确的使用年限。
    • 房屋登记使用年限怎么算,土地使用年限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5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最高年期的规定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房屋土地登记表显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3
      房地产登记中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和其他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 土地使用权证预登记的年限是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3
      一般期限为两年,待工程竣工后重新换发土地证预登记”严格来说只指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划拨性质)有预登记的说法,而在《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中,有“预告登记”没“预登记”的条文。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