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来承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6 00:44:34 142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来承保

绝大多数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可以由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和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等购买,也就是投保人,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也可以是被保险人。

所谓建筑工程一切险,就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和设备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因为火灾、爆炸、雷击、地震、水灾、盗窃抢劫、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或过失等原因而致使保险标的受到的经济损失。

二、建筑工程险的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与建筑工程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经保险公司批准之后可以相应延长。《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三、建筑工程保险种类

建筑工程保险的种类都有:

1.传统的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不过随着现在各种科技工程的发展,科技工程保险也成为了工程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都包含第三者责任保险

从行业分: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工程项目,比较重要的行业包括石油化工、水利、电力、新能源、交通、城市基础建设、冶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由谁来买工程保险
    一、由谁来买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承保建筑安装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物质损失和对第三人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属综合性保险。保险标的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用的机械设备以及第三者责任,此外尚有些附带项目。保险责任为工程期间因洪水、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损失;盗窃、恶意行为等人为损失;原材料缺陷、工艺缺陷等工程事故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工程保险规定有免赔额与赔偿限额。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应投保。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工程保险的特点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1、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2、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3、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4、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三、被保险人建筑工程保险的
    2023-06-16
    280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索赔是否有期限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索赔期限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赔偿处理(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彼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一一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一一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发生
    2023-03-17
    94人看过
  • 建筑工程造价由谁定
    法律综合知识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024-04-14
    54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所包含内容有哪些
    1.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很多人会问及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呢?意外事故一般指的是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造成的物质损失。那很多人又会问:“施工现场的材料被偷盗了,算不算意外事故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非主观行为,意外造成的损失,都在理赔范围内(根椐最新条款,只需要在特别约定内加上盗窃保险就可以了)2.对经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3.保险公司对每一建筑工程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在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
    2023-06-15
    2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必须加第三者责任险吗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必须加第三者责任险吗建筑工程一切险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加第三者责任险,但通常建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风险管理需求来决定是否投保。1.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关注于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而第三者责任险则是对因工程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提供保障。2.两者在保障范围上有所区别,但共同构成了较为全面的工程保险体系。二、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否必须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并不强制要求附加第三者责任险。1.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复杂环境和多方利益相关者,第三者责任险的加入能够为项目提供额外的风险保障,减少因意外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2.虽然非强制,但多数项目方会基于风险管理的角度选择同时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三、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与责任1.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
    2024-08-02
    4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是多少?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率(‰)计算如下:1)建筑工程部分(工程费率):住宅大楼1.4-1.8;综合性大楼1.6-2.2;商场、办公大楼1.7-2.2;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4)楼高在20层以下;5)免赔额UD$2500左右。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道路2.6-3,码头3-3.5,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无累计赔
    2023-06-03
    25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由谁缴纳
    一、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由谁缴纳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主要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纳。这一制度是为了确保农民工能够收到工资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按照一定的标准预存这笔保证金,具体的预存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由各地政府决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动用这些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来支付农民工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得到动用通知后的10天内,需要按照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二、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交到什么部门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交给社会保障部门。当建筑施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使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且企业在动用后需在10日内补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农民工
    2024-02-07
    125人看过
  • 项目一切险由谁购买
    项目一切险一般由建筑工程承包人购买,建筑工程项目一切险,它是一种财产保险,主要是以各类工业、民用以及公共事业的土木建筑项目为承保对象,承保这些土木建筑工程在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时所遭受的损失,因此一般由建筑工程承包人购买。根据施工合同标准项目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为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建筑合同也称为“项目合同”或“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书面协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有经批准的承包工程初步设计和总预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材料已列入国家计划,双方有能力履行合同,以保证施工合同的可行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
    2023-08-03
    22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由谁签发开工令
    建筑开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监理机构在检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并加盖项目监理部章。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一、什么是开工令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同时,承包商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开工日期,以便从分包商、供应商及其它有关方面预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诺(如订货、租用机械、提供劳力等事项),并获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对于业主来说,则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
    2023-02-27
    326人看过
  •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采用列明除外责任的形式,即对工程在建造期间因遭受除保单列明的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火灾、洪灾、冻灾等)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该项保险条款列明的除外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2)工程设计错误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3)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造成本身的损失为除外责任,但对因此引起的事故所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仍予负责;(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所造成的损失,因是可预料的,它不属保险责任范围,与此相关的被保险人支付的正常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也不给予负责;(5)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而引起的物质损失及费用;(6)被保险人在盘点物资当时发现的短缺,保险公司不予负责。但对盗窃引起的损失,则属工程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在发现盗窃后必须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023-06-03
    3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怎么购买?
    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3、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这里的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也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极大地促进了该项法定制度的落实。4、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往往是难以预测和防范的。特别是大中型工程发生的灾害和重大
    2023-06-18
    442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出之哪个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保险承保范围广泛涉及各种类型的民用、工业以及公用事业类别的建筑工程项目,范围覆盖了从公路、水坝、桥梁到港口等各个维度。此项保险主要针对在整个建造过程中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或者偶然事故可能引发的任何形式的损失。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责任保险的范畴,即自愿性保障的商务性质保险之一。至于是否选择投保该险种,则取决于作为业主一方及作为施工方的另一方之间的协定,这是双方共同达成的约定,并受到彼此意愿的约束,而非仅仅依赖于法律法规中的明文规定。目前在我国境内,,仅有针对飞机、铁路客车和轮渡航班旅客人身意外伤害的强制性的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在特定行业内实行的若干强制性保险政策。《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2024-05-11
    27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一方承担一切风险
    一、建设工程合同内容一方承担一切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有哪些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
    2021-11-13
    125人看过
  •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
    质量保修金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一种质量保修担保方式,发包方为了保证在一定期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而约定由承包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发包方在工程款中直接预留约定金额,从表面上看保修金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但其性质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直接预留质保金的法律效果等同于承包人另行交付质保金的法律效果,都产生一种以特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标的的质押权。为避免因质保金返还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将对质保金的返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的约定。《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保修,承包方,工程,预留,设立,约定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
    2023-08-16
    2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如何索赔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
      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如何索赔: 1、在现场查勘后拿到揭示案情的佐证:如清点标的的数目、损失情况记录、气象部门的报告和证明、保险人索要的有关书面资料、设备检修后的票据、查访当地居民得到的资料等等。 2、收集书面资料:保险合同、索赔清单、事故经过和施救经过的书面描述、气象证明、工程合同书、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派工单、领料单、建材入库清单、建材购货发票或
    • 的一切费用由谁来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该是哪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
      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如FIDIC《条件》要求,承包人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
    • 建筑工程一切险工伤可以报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9
      不可以报销。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先要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以后可以要求保险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相关费用。一般赔偿的费用包含了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等。
    •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哪些样子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水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