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一般听说要拆迁的时候,拆迁项目基本上也都已经进入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这个时候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都是不能得到补偿的,甚至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拆除。所以被拆迁人不要通过这种办法来试图提高补偿,应该运用正确的法律方法实现自己提高补偿的目的。
宅基地扩建房屋需要审批吗
宅基地上扩建房屋是需要审批的。建房审批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村民所建造的房屋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宅基地上不能随意扩建房屋,应当避开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等,应当充分利用村内原有的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房必须符合乡镇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要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而且超过一定面积或者层数的农村住房,为了确保建房质量和安全性能,不能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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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前能否扩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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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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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前就开始建,拆迁前能否扩建房屋过户不?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如果已经封存档案,不可以过户的。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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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建房屋拆迁补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7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行为基本算是拆迁抢建。由于行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的原因,导致一些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建造了房屋,有关部门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其及时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后的无证房屋,可能会出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抢建的情况,这类房屋虽然属于无证房屋,但并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不能直接认定违建不给予任何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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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能否加盖加建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可以扩建拆迁房屋。 被拆迁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会在拆迁范围确定以后临时加盖房屋。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是不允许扩建的,而且针对这种加盖的房屋,是不予补偿的。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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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前,建筑物的拆迁权是否应当确认被拆迁房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一)由未经登记建筑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资料,填写《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和处理申请表》,并承诺对申请事项和相关证据承担法律责任;(二)未经登记的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等部门核实情况并如实出具书面核实证明;(三)市、县(市)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的,由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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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能否买卖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可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