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中关于收货人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8:20:57 295 人看过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具有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输报酬,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

3、运合同中收货人的其他义务。

一、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一)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的通知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负有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

二、运输合同效力

运输合同的效力体现为托运人和承运人、收货人的义务。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有如实申报、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包装、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等义务。承运人有安全运输、通知义务。收货人有及时提货、在一定期限内检验货物等义务。

三、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规定

承运人的权利包括,收取运费保管费的权利;留置权;提存的权利。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运输、接收承运的货物;妥善保管义务;通知义务。托运人的权利包括,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的权利;变更运输地点、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托运相关文章
  • 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有哪些
    一、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有哪些1、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乘运义务的一般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二、托运人的具体义务和责任有哪些1、如实申报的义务托运人在将货物交付运输时,有对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项进行如实申报的义务。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托运人有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在货物运输中,根据运输货物的种类、性质及国家的计划
    2023-04-01
    393人看过
  • 多式联运发货人、收货人的义务与责任
    按照《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发货人可以是两种:一是与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人,这类人通常就是货主;另一种多式联运发货人为专司托运之职的人,这类人从货主处接受货物后,与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并负责将货物交付给经营人运输。不管是哪一类发货人,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时可以自己出面,也可委派代表或其他以其名义行事之人订立合同。《多式联运公约》赋予了发货人一定的义务,并规定了其相应的责任。发货人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准确无误地提供货物,二是托运危险货物时的义务。一、担保义务约》规定,发货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多式联运单证所记载的内容保持一致,并规定发货人在将货物交付给经营人时,其行为便是向经营人作出的一种保证。违反保证义务的结果引起发货人自己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造成经营人损失的,发货人还得负责赔偿。多式联运单据中未正确填写货物品类、标志、件数、重量和数量,会使经营人在向收货人交货时发生短缺、误交
    2023-06-07
    258人看过
  • 货运合同有哪些特征以及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货运合同有哪些特征?货运合同有以下特征:1.标的物特定,即运输标的为物品;2.收货人特定,即货运合同约定的特殊收货人;3.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4.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5.货运合同的其他特征。二、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
    2023-06-22
    55人看过
  •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当履行哪些主要义务?
    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一般应当履行以下主要义务: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六、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
    2023-06-09
    396人看过
  • 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
    一、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承运人要接受客户因货物运输、保管、保险等服务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也接受货运代理无法控制合同的其他费用,另一方要就此服务支付承运人佣金。2.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或者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运代理人应当按照通常的责任完成委托,特别是在授权范围内,如实报告一切重要事项。3.承担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同时,代理权不得转让给他人。二、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如下:1.按合同的承租期限分类。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租期限分为航次租船运输、定期租船运输、包运租船运输。2.按运输货物性质和特点分类,按运输货物的性质和特点分为普通大宗货物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3.按货物包装分类,按货物的包装状况分为散装货物(无包装)、集装箱、单元滚装运输等。三、货运代理合同
    2023-05-03
    244人看过
  • 货运合同托运人是不是有告知义务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告知不实,即误告或错告;另一种是应告知而不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一、诈骗行为包括哪些?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从形式上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通俗的讲,在实际情况中,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骗行为。欺骗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骗,也可以是动作欺骗;欺骗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所谓的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
    2023-06-29
    189人看过
  • 运输协议中托运人和收货人的义务及权利
    1、托运人的权利:(1)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发送货物至目的地。2、托运人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运,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等。3、收货人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4、义务:检验货物的义务等。托运人支付运费的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此项约定应在运输单证中载明。在运费到付的情况下,运费由收货人支付,此项支付应在提单中载明,否则就是运费不由收货人支付的初步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
    2023-07-09
    279人看过
  • 海关查验时,货物收、发货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1、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3、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哪些货物需要进行商品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凡是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商品检验,海关凭商检部门出具的通关单接受申报。海关对查验货物的场所有哪些要求?海关查验货物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如港口、车站、机场、国际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以及经海关认可的其他场所内进行。哪些货物可以要求优
    2023-04-16
    366人看过
  • 关于收货确认与退货运费的问题
    没有确认收货,退货运费买家承担。由买家发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邮费承担原则,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商品质量的问题由卖家承担。非商品质量问题而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运费承担分为以下情况:1、商家包邮产品,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2、非商家包邮产品,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收货吗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务必保持完好,但根据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二)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三)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023-07-10
    148人看过
  • 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有哪些?
    承运人,托运,货物,权利,赔偿,请求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有哪些?1)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2)收货人请求承运人赔偿损失的权利自提货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一、托运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对货物的声明要完整、准确。对于在空运单证上所填关于货物的各项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托运人应负责任。对于因为这些说明和声明不合规定、不正确、或不完备而使承运人或任何其他人遭受的一切损失,托运人应负责任。(二)适当提供有关文件。托运人应该提供各种必须的文件,以便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以前完成海关、税务或公安手续,并且将必需的有关证件附在航空货运单后面。除非由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过失,这种文件或证明的缺乏、不足或不合规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应该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负责。承运人没有检查这种文件或证明是否正确或完备的义务
    2023-03-10
    300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责任有哪些,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责任有哪些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责任包括: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因此,由于机器放置的原因而产生的货物毁损责任在于承运人(驾驶员)。只有在装运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液化气体罐车、整车运输的爆炸品、氰化物、砒霜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如起爆器材炸药、气体放射性货物、四级放射性货物和带有辐射源的仪器、仪表、器械需要派押运人。押运人的职责在于:对押运的货物应负责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如发现所押运的货物有腐烂、变质肩伤、损伤等现象,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声明,由承运人协助妥当处理。二、运输合同
    2023-04-24
    127人看过
  •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以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关于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主要有:1.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2.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3.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4.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二、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3.货物包装要求;4.托运人注意事项;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6.收货人的义务;7.货损赔偿方面。三、货物运输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2.按运输过程中
    2023-06-24
    488人看过
  • 货运代理人的责任限制:货运合同中的规定
    货运代理人在货运合同中承担过错责任。一般认为,承运人应委托人的要求。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如果没有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完成委托事项,可能不承担责任;托运人因货物包装和产品缺陷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腐蚀、污染、损坏和人身伤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如下:1、因安排运输疏忽,错发、错运、错交、迟延运输货物,遗漏、错误缮制、签发运输单证、文件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费用损失;2、因受托包装、加固货物不当,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货物损失;3、因临时保管不善,造成委托人的货物损失;4、因选择承运人、仓储保管人不慎,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5、因交付、接收货物疏忽,没有取得当时货物状况的证据,导致委托人不能向责任人索赔的损失;6、因装箱、拆箱、拼箱操作失误,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7、因自身过错造成他人集装箱箱体及附属设备损坏;8、因报关、报检、报验失误,违
    2023-07-05
    253人看过
  • 道路货运合同发布货运纠纷收货人不得扣车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局与市运输管理局正式联合发布,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合同文本约定,货运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否则因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合同中第4条交货条款中规定,货物交接时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均有权要求对货物查验与复磅,并且查验与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来承担。市工商局合同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货运经营中使用的合同文本多种多样,全部为货运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导致合同内容不规范和显失公正,经常发生合同纠纷,引起大量托运人对货运企业的投诉。此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明确了运输环节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交易中的纠纷扯皮,从而有利于交易顺利进行。
    2023-06-09
    45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托运
    词条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托运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分别有怎样的权利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3
      托运人的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收货人的权利包括: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
    •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承担什么责任?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承运人的义务 1)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
    • 货运合同中报运人有义务告知客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
    • 货运代理人有何合同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4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
    • 托运人有没有义务做好货运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6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告知不实,即误告或错告;另一种是应告知而不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