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合同价款应当支付利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03:40 383 人看过

拖欠工程价款就应当支付利息,司法解释为何专门对此问题作出规定?

答:从法理上讲,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时起算,但由于建设工程是按形象进度付款的,许多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欠款发生之日,因此,各级法院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认识不一,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有的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起算,有的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起算,还有的从终审判决确定工程价款给付之日起算。为了统一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时间,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这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履行情况,把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分为三种情况。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建设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行为,一方交付商品,对方就应当付款,该款就产生利息;建设工程因结算不下来而未交付的,为了促使发包人积极履行给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义务,把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作为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当事人因结算纠纷起诉到法院,承包人起诉之日就是以法律手段向发包人要求履行付款义务之时,人民法院对其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关于被告是否应当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问题
    按照《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本案原告周某尧按照约定进场施工。双方对2012年5月5日至11月4日施工的工程量进行了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1644199.77元,被告就应按此工程款进行支付。原告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工程款支付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1、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到承包方指定的账户时,在每次打款时应该留有票据,在留有票据的情况下,一但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票据取证。2、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给个人的请况时,应注意与这个指定的人履行委托授权手续,此手续应咨询有关人员,需要履行规范的手续。许多问题的发生是因为在签署委托授权手续时不够规范,让一些心存不轨的委托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让他们逍遥法外。在这里需要向指定的人员开据规范的收款凭据,并
    2023-08-10
    42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这种情况,工程价款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一、诉讼前工程价款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怎么办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二、建设工程合同范围(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
    2023-03-06
    453人看过
  • 环卫处拖欠天方公司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吗
    环卫处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吗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案情简介]原告**天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给被告三门峡市湖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区环卫处)垫资承建环卫工程。该工程1日竣工交付使用,工程造价785750.67元。双方约定工程竣工后一年即1日付清工程款,被告陆续付款288000元,剩余497000元双方6日达成还款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一、被告底前还原告100000元,11月底前还100000元,12月底前还100000元,底前还100000元,余款97000元底前还清。二、在该协议履行期内,原告不得向任何部门投诉或提出其它要求,否则,原告自愿放弃本协议债权。三、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还款协议签订后,被告陆续归还400000元,剩余97000元拖欠不还。原告起诉本院要求被告支付本金97000元及利息,利息是每笔未付的款
    2023-12-15
    120人看过
  • 合同失效所涉及的价款利息支付问题
    双务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标的物返还与价款返还互为对待给付,一方怠于履行返还义务的,存在承担利息的风险。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租赁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应及时返还租赁物及支付欠付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以免承担更多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相应利息;出租人在接收租赁物之日应同时返还已收取的除房屋占有使用费外的费用,以免承担相应利息。借款人能否要求返还多支付的利息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下面案例中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年,月利率3%。之后吴某支付了六个月的利息,后来要求李某返还多支付的利息。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起民间借贷的案例。案例:2013年12月3日,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年,月利率3%。借款后,吴某向李某支付了6个月利息5400元,之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项。2015年5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自2014
    2023-07-14
    198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应否支付利息
    一、不当得利返还应否支付利息返还不当得利是包括利息的。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所以收取不当得利返还利息合法。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有几种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
    2023-09-24
    311人看过
  • 当合同未能明确利息支付时
    合同未约定利息处理:(一)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处理,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约定贷款期间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贷款期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贷款人和借款人不仅约定逾期利率,还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利率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不支持部分。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办法:1、租房合同双方可以就订立违约金相关的补充协议;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认为违约金;3、上述方法均不能确认违约金的,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租房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
    2023-07-12
    253人看过
  • 逾期支付合同款的利息
    法律综合知识
    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如何处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2、预扣利息法院如何处理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无论借款人是否愿意,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无效行为。3、逾期还款的利息如何计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4、借贷双方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如何处理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4-04-29
    478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是怎样的
    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利息它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那么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那么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那么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二、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在建设工程中,如果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的,就可能引起一系列的工程纠纷,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那么,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呢?工程价款包括:1、预付款2、进度款3、结算款4、签证款5、保修款。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
    2023-06-28
    263人看过
  • 哪些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价款,合同,同期,工程,进度,支付哪些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已发生的可调价格合同约定的调价因素的调整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中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都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
    2023-04-12
    329人看过
  • 未付工程款的利息何时支付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利息自支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为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二)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为准;(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起诉日期为准。利息自工程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支付。利息应该跟在本金后面。什么时候应该支付本金,如果没有,什么时候应该支付利息。你很清楚这个问题。我国法律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支付有规定。您可以从本文的介绍中详细了解它,并且您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对我们这些工人来说,我们需要仔细观察,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7
    477人看过
  • 买受人应当如何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2、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一、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2023-03-31
    316人看过
  • 工程价款支付应注意的问题
    1、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到承包方指定的账户时,在每次打款时应该留有票据,在留有票据的情况下,一但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票据取证。2、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给个人的请况时,应注意与这个指定的人履行委托授权手续,此手续应咨询有关人员,需要履行规范的手续。许多问题的发生是因为在签署委托授权手续时不够规范,让一些心存不轨的委托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让他们逍遥法外。在这里需要向指定的人员开据规范的收款凭据,并且收款日期、收款金额与实际中的要相符。3、使用第三方方式支付时,需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每次打款需要有完备的凭据,还需要在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组织协调下进行,以免被第三方恶意诈骗而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4、一些房地产企业在不能够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会选择使用房屋抵债,只是在使用此方式时,并不是单纯的交换模式,是需要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一些合同并开具一些有效的发票的,只是由于价格上的不能妥协和房屋在开盘后的不定
    2023-03-30
    149人看过
  • 借款人未按时取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甲公司与乙商业银行在2003年3月10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乙商业银行借给甲公司人民币10万元,2003年4月10日到商业银行提取,借款期限为6个月,月利息为6%。但甲公司因生产计划的原因直到2003年8月10日才到商业银行提取借款人民币10万元。借款到期后,商业银行与甲公司就利息计付的问题发生争执,商业银行认为利息应当从约定的提取借款之日起计付,甲公司则认为利息应当从实际提取借款之日起支付。请问该借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小云)小云同志:
    2023-06-09
    449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有约定,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进行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是应付工程价款之日,约定不明的结合实际确定。一、欠付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二、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三、欠付工程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同时主张对于在施工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逾期
    2022-06-14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给我们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的利息性质为法定孳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建设工程已经完工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数额确定的情况下,双方关系已经转化为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故本条规定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情况下,即使合同没有欠付工程款利息的约定,发包人也应当支付利息”。利息的性质属于法定孳息,逾期付款利息本质上属
    • 拖欠工程利息是否要支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应当支付,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2、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3、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风险提示: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 工程款利息什么时候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多少最新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该什么时候支付本金,不按约定支付的,应该什么时候支付利息。施工方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为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始时间为开工前6天。二、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15天起计算。三、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计算。四、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在报量后1
    • 工程拖欠的利息需要支付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3
      工程欠款应当支付利息。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 拖欠工程造价定金需要支付什么样的利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4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