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犯罪行为能既遂又能未遂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00:04:21 119 人看过

一、同一犯罪行为能既遂又能未遂么?

同一犯罪行为能既遂又能未遂。犯罪案件确实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之分,准确认定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从空间范围上划定一个界线,将财物窃离物主的控制范围的,应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1、如盗窃工厂的财物,工厂的权利范围就是整个厂区,即厂区院墙以内;如系入户盗窃,户主是住单元房的,其权利范围就是房门以内,将财物带出房门既构成既遂。农村住户一般有院墙和大门,户主的权利范围是院墙和大门以内。

2、如果是在商店内盗窃,应分清是柜台销售型还是超市。柜台销售的物主对财物的控制范围以柜台为限;如是超市,顾客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随便拿取商品,但这个区域都有一个警戒线(一般以收银口为界),如果已将商品带出警戒线(无须出商店门口),就可认为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窃取的财物;如果是在商店非营业时间盗窃,商店不是大门紧闭就是有人看管,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有把财物带出商店,才能认定超出了商店控制权范围。

3、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扒窃,物主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就是衣兜或随身携带的包、袋,行为人只要将财物窃出物主的衣兜、包、袋,就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

4、如果是盗窃运输中的货物,一般认为只要货物脱离了运输工具。如将运输中的货物从汽车上扔下或从货运列车上扔下,即可认为超出了物主的控制范围而被行为人控制;在停留的运输工具内盗窃,如有人在现场监视、警戒的,盗出了监视、警戒范围,才能认为行为人已实际控制了财物。停放的运输工具且无人监视、警戒的,仍以窃离运输工具为既遂。

5、如果是盗窃无人看管的室外物,只要是对财物进行了转移的(一般认为不受转移距离的影响),就可认为行为人对财物已经控制,即为既遂。

二、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如何处罚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盗窃罪三档法定刑对应三个犯罪构成:基本构成(数额较大),一级加重构成(数额巨大),二级加重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是存在着犯罪行为的话,那么是有不同的犯罪的状态的,比如说最常见的犯罪状态就是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而对于同一个犯罪行为,比如说盗窃的犯罪行为来说的话,就是同时会存在着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需要综合考虑量刑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诈骗罪既遂犯罪又有未遂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标准是嫌疑人已经着手实行诈骗。因为不是诈骗嫌疑人主观愿望而达到的诈骗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的犯罪未遂是否是犯罪是犯罪。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盗窃犯已经潜入他人住宅,翻箱倒柜;(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3)
    2023-08-06
    188人看过
  • 共同犯罪实行犯能否成立未遂
    司法实践中,犯罪未遂不仅存在于单独犯罪之中,而且存在于共同犯罪之中。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实行犯而言,各共犯在主观上都具有直接实行犯罪的共同故意,客观上都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各共犯的罪过和行为构成一个整体,这一特点决定了共同犯罪实行犯未遂问题的复杂性。对这一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加以讨论。对结果犯而言,是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区分既遂未遂的标志,例如盗窃、故意杀人等犯罪。在共同犯罪的共同实行犯中,所有共犯的行为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共犯的行为都是处于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中,并且都是与犯罪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原因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结果由于全体共同实行犯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时,那么所有共同实行犯都构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是因为其中一个或几个人自动中止犯罪所致,则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余共同实行犯构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结果是其中一人或几个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其他共同实行犯的行
    2023-03-23
    302人看过
  • 怎么能确定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
    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的认定方式是: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它不是预备行为的结束,而是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情形。怎么能确定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n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2-06-27
    448人看过
  •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标准是嫌疑人已经着手实行诈骗。因为不是诈骗嫌疑人主观愿望而达到的诈骗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023-04-05
    103人看过
  • 未遂能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能。例如:甲乙两人开枪射杀丙,两人都没有射中,丙乘机逃走,那么甲乙两人的行为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共同犯罪人中一人或者其中数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余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起什么作用,但是其行为仍然构成犯罪既遂。共同犯罪实行犯能否成立未遂司法实践中,犯罪未遂不仅存在于单独犯罪之中,而且存在于共同犯罪之中。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实行犯而言,各共犯在主观上都具有直接实行犯罪的共同故意,客观上都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各共犯的罪过和行为构成一个整体,这一特点决定了共同犯罪实行犯未遂问题的复杂性。对这一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加以讨论。对结果犯而言,是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区分既遂未遂的标志,例如盗窃、故意杀人等犯罪。在共同犯罪的共同实行犯中,所有共犯的行为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共犯的行为都是处于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中,并且都是与犯罪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原因行为。在这种情况
    2023-08-14
    500人看过
  • 危险犯既遂后是否可能停止犯罪行为?
    危险犯既遂后存在犯罪中止。纵使从犯罪形态来说已构成既遂,但只要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依法就应认定为中止,认为既遂后不存在中止的说法并无法定依据。而且从打击犯罪来说,如果既遂后就不存在中止,无疑将阻止犯罪人员在构成既遂状态后主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保障社会利益、制止犯罪不利。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区别(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定义不同。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处罚不同。犯罪既遂的罪犯在量刑时,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
    2023-07-03
    85人看过
  •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分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两者在危害程度上往往有所差别,对刑事司法实践而言,区分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对于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不但都具备罪过和犯罪行为统一的构成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二者也都可以停留在行为实行终了或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状态。二者危害性的不同,主要是它们在客观的危害性、危险性上有所不同。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相比,客观上造成犯罪结果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往往可以造成不能犯未遂里一般不具有的实际损害结果。进一步探究可以发现,二者客观上的危害性、危险性的不同,主要是在于这两种未遂里导致未遂的意志以外原因有所不同。在不能犯未遂里,意志以外的原因仅限于行为人主观认识错误中的工具错误和对象错误两种具体原因。这两种原因一般是在犯罪着手时就存在并发挥着作用,其作用又决定了在不能犯未遂的大多数情况下,非但不会产生犯罪结果,也不会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如在对象不存在于行为效力范围内的
    2023-04-25
    339人看过
  • 同一犯罪情节下既遂和未遂分别构成犯罪吗
    同一犯罪中能同时存在既遂和未遂。犯罪行为中既遂与未遂并存且均构成犯罪的,在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时先就未遂部分进行是否减轻处罚的评价,确定未遂部分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比较,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一、末成年强歼未成年未遂且自行犯罪中止的咋量刑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未遂犯是犯罪的一种形态,具体是因为实害结果没有发生,所以产生了未遂的情况,一般未遂犯相比较既遂犯而言,量刑要轻一些。二、干股受贿案件犯罪数额怎么认定(1)干股受贿未遂数额大于红利既遂数额,且获取红利数额不满5000元的,以干股受贿未遂数额(干股价值)定罪
    2023-04-03
    408人看过
  • 同一犯罪中可以同时存在既遂和未遂吗
    可以,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3.数额累加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5-04
    176人看过
  • 犯罪既遂种类之行为犯
    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三、犯罪既遂种类之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
    2023-08-11
    472人看过
  • 盗窃未遂和既逐都能犯罪吗
    律师解答:都属于。盗窃未遂和既逐都是犯罪,二者是犯罪的不同阶段。盗窃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盗窃既遂是指完成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4-16
    141人看过
  • 犯罪既遂后还有犯罪未遂吗?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后不能构成犯罪中止。既遂后还未出现犯罪结果的,通常会发生在危险犯中,当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使侵犯的客体处于危险中,即构成既遂,但这时客体并未受到现实的伤害,如果此时行为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还是应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它可能发生在预备犯罪的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已经着手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的阶段。2、处罚不一样犯罪既遂的罪犯在量刑时,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
    2023-07-12
    95人看过
  • 怎么算犯罪既遂还是未遂
    犯罪的既遂: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犯罪的未遂: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未遂的成立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标志。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
    2023-04-03
    472人看过
  •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
    犯罪未遂、中止还有既遂这三种中既遂是属于最重的;犯罪的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的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百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的中度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一、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一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
    2023-02-24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同一犯罪能分清未遂和既遂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6
      可以,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3.数额累加原则。
    • 既遂的法律能鉴定为犯罪未遂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6
      能。 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的。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通常构成犯罪的,需要具备以下4要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
    • 同一犯罪事实上能不能同时处以既遂和未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9
      可以,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3.数额累加原则。
    • 犯罪未遂又不能再犯的罪称为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7
      不能犯就是属于犯罪未遂的情形,犯罪未遂一般就是属于已经在实际的犯罪过程中,但因为各种因素而导致了犯罪未遂,一般就会从轻处罚,而对于不能犯我国也称不能犯未遂,也是属于未遂的一种。
    • 犯罪中能同时构成既遂和未遂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
      可以,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3.数额累加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