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拆除工程,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做工程拿不到钱的维权方式有:1、首先进行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先行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3、催收未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
熟人做工程,做出纠纷来
我在2013年经同村的同学介绍,给胶西镇的一家工厂盖了10间厂房,厂房盖好之后却没付清钱。3月7日,家住胶州市里岔镇黄家阿洛村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称,自己给人做工程却遭遇欠款,如今工人们的工钱等费用都是自己垫付的,对方却始终不肯结清款项,自己的生活十分困难。
反映:盖好厂房却没结清款
现在还欠着我6万余元,我生活都很困难了。3月7日,媒体联系了张先生,张先生介绍称,他在2013年经同村的同学张女士介绍,给张女士的姐夫赵先生在胶西镇的工厂建造厂房,双方马上敲定合作意向,并于2013年9月25日签署了合同,开始开工建设。
开始的时候我找的一家工程队,那个人家里有事,回老家了,所以工程延迟了一段。张先生说,但是他还是几经辗转完成了工程,但是对方却以工程延期为由拒绝支付全部的工程款,只在之前陆陆续续付给我4万左右,但是这个工程我一共花了11万多元。张先生无奈地说。
讲述:熟人介绍,合同未要求明确
媒体也看到了张先生签署的合同,合同上虽然有规定25日内完成工程,但是却并没有违规之后的细则;在结款方面,虽然有一段赘述,但是结款总额却为9万元,这个工程别说25天,就算不休息,50天也干不出来,价格也一样,这个工程在胶州市市场价算的话是15万元左右,我们当初是写的9万,又口头加价1万。张先生说。
由于许多细则都是口头承诺,所以当对方拖欠款项之后,张先生维权十分困难,张先生也曾找过律师,但由于未能付清律师费,并没有立案成功,我的手还有残疾,现在生活十分困难,现在只希望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张先生说。
争议:工程其实并没做完
3月7日下午,媒体也联系到了该工厂的赵先生,赵先生的说法却与张先生大相径庭,赵先生介绍,开始的时候,由于双方是熟人介绍,他并没有仔细核实对方的施工能力,开工之后才发现张先生并没有自己的工程队,都是顾人开工,前前后后换了数家工程队,工程做做停停,严重延误了工期不提,最后竟然将做了一半的工程扔下了,是自己另找的工程队做完的。
之后我们因为这个事情多次争执。赵先生回忆称,张先生曾来到自己家中商谈结款事宜,赵先生担心对方不守信用,用电子设备将双方的对话录音,但是张先生却将他的电子设备拿走了,此事还曾在当地派出所报警,有据可查,我不认同他的说法,如果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赵先生说。
律师: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对于此事,媒体也咨询了山东佳川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称,由于亲属关系导致权责不清,最后引发纠纷的案例多不胜举,在牵扯到钱或者工程项目等问题的情况下,双方应该明确好责任和义务,将合同细则明确规定好,才是保证双方正常合作的好办法,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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