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庭审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9 12:15:36 293 人看过

一、民事二审庭审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1.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注意事项: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二、民事二审庭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审限制度体现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民事二审不服怎么办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
    一、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按照一审流程进行审理:1.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判决和宣判。二、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如下: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理由不同。4.提起的时间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三、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
    2023-06-19
    4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刑事法庭庭审流程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庭审程序是什么?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
    2023-06-26
    302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出庭注意事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人出庭时,审判长应当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陪审员要独立发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条审判长应当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判长应当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第二十一条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陪审员的相关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2、人民陪审员的产生与任期。(1)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
    2023-06-11
    438人看过
  • 合同审查注意事项及审查流程
    一、严格审查签约主体资格签约过程中,公司往往更重视合同内容,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甚至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将对主体的审查变成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于履行,达不到签订合同目的。因此,对签约主体的资格要严格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当到相关部门调查资产状况、工商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其次,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有的资质可能失效),如经营与电信相关的业务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通信建设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等级等;第三,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以保证签约后能够顺利履行合同。二、合同内容的审查是重点首先,要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
    2023-02-20
    432人看过
  • 涉及离婚二次开庭,庭审判决结束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关于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2)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的标准有: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3)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的准备,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离婚二次开庭有些什么程序(一)根
    2023-07-04
    268人看过
  • 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刑事二审庭审流程
    一、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是:1.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2.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改判重于原判刑罚的原则。二、刑事二审庭审流程刑事二审庭审流程如下: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
    2023-06-21
    492人看过
  • 一审胜诉二审注意事项
    法律综合知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024-04-12
    474人看过
  •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的一般条件,即可立案。但对于刑诉法第170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只有一般条件还不足以符合立案审查的标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立案审查时,还必须审查是否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所特别规定的八类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是多久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启动审判程序的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那么,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审理期限。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
    2023-07-01
    380人看过
  • 公司在成立时的审批程序及注意事项
    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和要求如下: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越过公司的经营范围;2、该当自抉择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该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应用证明。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
    2023-07-12
    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庭开庭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庭开庭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劳动仲裁开庭程序:1.开庭前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2.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以及开庭纪律;4.开庭调查;5.开庭辩论;6.裁决前调解;7.开庭终结,作出裁决。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1.逐一核查己方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完全相符;2.理性判断己方主张在法律层面上能否完全成立;3.全面了解与争议相关的事实,收集整理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4.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5.其他。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行为。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
    2023-12-13
    443人看过
  • 修改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修改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修改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流程:1.法庭宣读笔录或者告知当事人等人员阅读笔录;2.当事人等人员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申请补正;3.人民法院进行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修改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注意事项:民事诉讼庭审笔录不能任意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
    2023-10-08
    227人看过
  • 二审注意什么事项?
    法律综合知识
    二审开庭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1、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2、对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3、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024-04-20
    294人看过
  •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1、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
    2023-08-18
    85人看过
  •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审计应关注的注意事项(一)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依据由于年代久远、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健全,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难度非常大,部分地区主要采取由街道、社区或相邻住房互相印证等方式完成,并未取得有效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认定结果,因此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补偿,往往也是拆迁项目中最容易被个别人钻空子,成为套取国有资金的便捷渠道。审计要取得确凿证据,找到突破口,就要将符合政策要求年代的航拍地籍图资料等作为最重要的确认依据,并结合拆迁现场测绘图等原始资料,分析比对其相关性与一致性。(二)非住宅类土地与房屋补偿违法违规行为非住宅拆迁户所涉及的土地范围广,房屋数量多,地上建筑情况复杂,补偿资金量大,特别是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拆迁时,不仅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同时还会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审计人员更应加以谨慎区分与对待,认真分析协义签订的内容。(三)拆迁管理过程中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受当前
    2023-06-03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审审判二审有哪些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5
      一审胜诉二审注意事项:需要针对对方的上诉状准备答辩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附带民事诉讼当庭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附带民事诉讼庭审到场人员有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具体约束,有效的进行问题的解决。
    • 法院离婚的流程及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之一开庭审理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正式开庭应注意的问题 1、宣布开庭的时间:目前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书记员宣布请审判长主持开庭后,审判长就应宣布开庭。二是核对当事人后宣布开庭,三是核对当事人并宣布案由后在宣布开庭。我一般采取第一种观点。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应在宣布开庭后才能进行,而不是开庭前进行。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
    •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注意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法院开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