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幼年患“重症肌无力”,于15年前去上海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经该院眼病防治中心主任陈医师悉心治疗后基本治愈出院。应陈医师请求,朱先生的家长把他患病前和治愈后的两张照片交给了陈医师。陈随后在自己撰写的书中使用了朱先生的两张照片。陈退休后,受聘于某医院专家门诊,专治“重症肌无力”,并将他的专著分章节在某科技报纸上连载,并介绍陈的坐诊时间,其中也将朱先生的两张照片再次发表。朱先生发现后,将陈和报社以侵害肖像权为由一同告上法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此案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肖像权。理由是构成侵害肖像权的必备要件之一,是行为人的行为须有营利的目的,而陈医师和报社对朱先生肖像的使用是为了科学研究,不具备营利的目的,且对公众有利。第二种意见认为,两被告使用肖像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理由是在陈的文章中,不但介绍了此病的症状,还同时向读者传递陈的坐诊时间和治疗效果等信息,类似一种广告新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公民的肖像权是通过绘画、摄影、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其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他人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征得本人(如系未成年人须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我们常说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构成,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有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这种使用应为公开的使用,如美术学院的学生画模特肖像,如果仅供自己或学院内部欣赏,不构成使用,如果拿出去公开发表,或参加画展,则为使用。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通常包括未经通知而使用,合同未成立而使用,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或期限而使用。
3、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包括:A、为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如使用先进人物的照片进行宣传或参加展览;对公民的不文明行为的拍摄并予以善意批评;通缉逃犯而印制照片,等等。B、为维护公民本人利益的需要,如刊登寻人启事而使用照片;C、为了时事新闻报道而使用,其中包括各级领导人的照片、先进人物的照片以及相关公众的照片;D、近现代史上著名人物肖像的善意使用。
本案两被告的行为符合侵害肖像权的全部构成要件,法院应该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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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什么意思肖像权含义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31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 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姓名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因此,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其形象,是否同意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使用其肖像。 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需具备两个构成要件: (1)使用公民肖像未经其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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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侵权的是构成侵犯肖像权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11、没用于牟利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了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2、如果是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则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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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在哪里报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6侵犯肖像权的,无需报案,而是应当去法院起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行为人侵犯肖像权的同时触犯刑法,构成侮辱或者诽谤罪的,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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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肖像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