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与承租人的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25:12 139 人看过

(一)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人获得费用

(1)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铁路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城市规划区内按不低于3万元/亩标准执行,城市规划区外按不低于2.5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部分兑现给农民的不得低于土地补偿费的70%,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参照上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有建设用地由县商铁路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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