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执行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司法部关于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能否持原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问题的批复》
债权人将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受让人持原公证书、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债权人同意转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一、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提交材料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已逾履行期限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给付义务的债权文书,认为无疑义时。依法出具公证书,赋予该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证明活动,其范围包括: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已逾履行期限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给付义务的债权文书,认为无疑义时。依法出具公证书,赋予该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证明活动,其范围包括: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学费、赔(补)偿为内容的协议。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公民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或经公证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或抵押文书;
4、债务人未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机关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
三、有关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问题
321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相关规定
96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否解决到期债权问题?
308人看过
-
民事强制执行法的执行问题
230人看过
-
探视权执行判决后的强制问题
271人看过
-
支付令的强制执行问题
261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转让这个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对父母的抚养权强制执行的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8孩子抚养权问题强制执行两年内有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
-
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8一、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双重效力。即强制执行效力和证据的证明效力。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或提起诉讼。《公证暂行条例》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可直接依据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的效力,但并不因此而禁止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执行期限内可申请执行,但不是必须申请执行,是否申请执行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执行而是持公
-
关于广东丧假强制执行的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执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丧假有一至三天。在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进行发放劳动者的工资。旁系亲属一般没有丧假。
-
强制执行孩子抚养权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孩子抚养权问题强制执行两年内有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