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3 06:40:30 168 人看过

债权人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

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上述对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实际上也表明了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如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可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在其到期债权的范围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为行使撤销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但超过其债权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
    2023-06-16
    14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范围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
    2023-06-18
    456人看过
  • 公司法人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权利如下:1、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担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权利: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企业对法定代表人行为负责;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法定代表人代企业参加诉讼;其他。法定代表人义务: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法定代表人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7-07
    118人看过
  • 个人债权收购的范围是什么
    个人进行债权收购的范围包括有:个人储蓄存款;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包括委托理财以及信托基金等。一、民间非法集资的概念是什么民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二、信托投资范围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
    2023-06-20
    115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公民的荣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是一种身份权。其客体是光荣称号或嘉奖所体现的利益。故公民的荣誉权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一、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包括监护权吗人格权不包括监护权。人格权一般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公民自出生时即拥有的权利。而监护权是指监护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当地行政机关指定或法院裁判,所享有的,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照顾、教育等人身权利。二、法人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吗法人是享有人身权的;法人是有名誉权、荣誉权的、另外名称权,这都是法人的人格权。自然人和法人的人身权有以下几点:1、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然人属性无关的法人可以享有,比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2、自然人
    2023-06-28
    298人看过
  • 非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1、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案件包括:第一类是科学发现第二类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类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第四类是动植物品种第五类是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第六种是设计,主要用于识别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二者的组合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专利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授予。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依靠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专利法还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报请保密审查。违反规定在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得授予专利权。降低专利申请成本应满足哪些条件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可以降低专利申请费:(I)前一年平均月收入低于3500元(每年42000元)的个人上一年度应
    2023-05-07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债权人的权利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8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公司债权人有以下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
    • 赔偿权利人各自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8
      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   赔偿权利人包括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三个层次。其中,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理论上又称为“直接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死亡而蒙受生活资源损失的被抚养人以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则为“间接受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 知情权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知情权也不例外。公民的行政知情权要知情到什么程度?这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尺度。尽管我们已经承认知情权在整个权利体系中是极为重要的,但这绝不意味着知情权的行使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在知情权之外还存在着一些与知情权同等重要的利益需要法律的保护,诸如国家安全的利益,个人隐私的利益等,因而在某些层面上就产生了公开与保密的冲突,于是便有了知情权范围的论题——知情权和公务秘密。 公民知情权
    • 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0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到期债权的实现; 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个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应当承担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