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了大半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新拆迁条例)有了新进展。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会上众位专家就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补偿的标准、争端解决机制、强制拆迁的形式和程序、在非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采用怎样的规范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昨天上午,从参与起草新拆迁条例的专家处传出消息,条例已形成草案初稿。
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废除旧拆迁条例的“北大五学者”之一的沈岿表示,《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如果颁布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肯定将废除。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确认了这一点。
“北大五学者”上书事件发生在2009年12月7日。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明确要制定新拆迁条例,并很快形成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而此前有消息称,新拆迁条例很可能胎死腹中,随即,沈岿否定了这一点。
昨天上午,另一名参与起草新拆迁条例的北大学者王锡锌告诉记者,目前,草案(新拆迁条例)的修改方案已有了初步的思路,草案中的“被拆迁人”将用“被征收人”代替。
【公益拆迁也必须先补偿】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永恒的拆迁。而商业性开发,也必须由开发商与屋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如果谈不拢,屋主完全可以拒绝让出房屋。
【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彻底分开后,可以将利益关系明确化,这样在商业拆迁过程当中,政府才可以真正地作为一个中间裁判的角色对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评判,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政府和开发商是搅在一块的。这样一种改变,至少能够减少暴力拆迁的发生,而政府只有出于公共利益(国防、交通、公立医院、学校等等事业)的需要才有权征收,并给予补偿。
【将明确争议解决的机构】原则上补偿的标准应该确定在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的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需要明确的是,被征收人与政府之间就征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征收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产生争议后,应该由哪个权威机构居间裁判较为合适。
【未达成协议不得强拆】公民土地发生“被征收”时,原则上补偿的标准应以“被征收人”所在地的房屋市场价为准,政府必须通过正当的程序,在被征收人同意并补偿合理的基础上,再进行拆迁,不得强拆。商业性开发,开发商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对补偿条件认可后,才能进行拆迁。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开发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强拆。
【危旧房改造须九成业主同意】新条例明确政府征收程序。地块是否要征收,政府必须进行公告;房屋征收前应组织部门认证;危旧房改造必须达到90%以上同意,征求意见稿对“90%”的规定是以前没有的。以前征地只要有20%-30%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进行。
【补偿标准按“市场价”】细化“市场评估”、“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也可以对地段、周边配套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补偿。
另外,征收以前要做“尽职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应当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调查结果应当一体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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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拆迁人如何确定征收拆迁的合法性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6除了从程序上看是否存在违法点,还需要从根本上来看,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其次征收决定书是否含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有风险评估报告,专户存储证明等。若是拆迁本身合法,但是补偿不合理,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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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补偿怎么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7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1、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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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恐吓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1拆迁人,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时采取恐吓、胁迫、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处罚;违反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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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存在较大争议。比如,政府主管部门的拆迁批复和房屋《拆迁许可证》下达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拆迁安置协议,为此,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履行拆迁安置义务。鉴于目前我国房屋拆迁的立法不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又比较原则,对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