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1:50:24 163 人看过

一、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拆迁吗

棚户区改造,不可以强拆。但是如果在期限内,被拆迁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诉讼,可以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时要走的程序包括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强拆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如果不是违建一般需要在与被拆迁方协商好之后才能实施,但如果拆迁流程合法,而对于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的,那么就可以实施强制行为,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合法吗
    一、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合法吗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房屋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1、调查核实
    2023-04-19
    95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该如何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棚户区改造时,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产权置换如何补偿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
    2023-08-17
    484人看过
  • 朋友想了解池州棚户区改造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关于池州棚户区改造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这个问题,从以下两点进行考虑。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为准。不同意棚户区改造怎么办1、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2、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
    2023-08-10
    224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改造的差异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土地来源、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所享受的权利、交易时间限制、交易限制等多方面的区别。很多安置房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
    2023-07-20
    412人看过
  • 大棚被强拆后如何申请上诉棚户区改造
    大棚房被强拆上诉:(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量刑能改吗能不能改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确有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3-07-06
    53人看过
  • 老房子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一样
    1、老房子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一样吗?旧房拆迁不同于棚户区改造。二者的实施动机、处置对象和处理方法不同。棚户区改造主要是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消除住房安全隐患,而旧房拆迁则是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房屋拆迁。该项目旨在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以消除本地区住房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房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公共利益,比如建设公办学校、建设军用机场等,棚户区改造虽然具有公共利益的特征,但只是一种公共利益。属于《征收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之一,不能涵盖全部公共利益。2。不同的处置对象棚户区改造针对的是简陋房屋、危房和老旧房屋,且多为房屋。征收时,不受被征收房屋的现状和用途限制。它可以是破旧的房子,也可以是新房子。无论是房屋,还是办公楼、商铺、工厂,甚至养殖场,只要是公共利益需要,都可以纳入征收拆迁范围。棚户区改造可用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能用于
    2023-05-31
    85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
    一、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1、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可能前者的赔偿更多,也有可能后者的赔偿更多。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哪一个补偿标准更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房屋的用途来确定,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政策等进行确定的。2、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1)符合申报项目计划的基本条件。(2)改造意向和改造方式已征求全体村民意见,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全面改造,意愿表决比例高优先;已开展数据摸查改造,已完成的优先;可提供项目实施初步方案的优先。(3)收件资料:区政府或授权区域城市更新部门、空港委关报送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项目的申请复函、年度计划申请总表、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旧村)、村民对改造方式的意愿及证明材料、初步方案、项目范围矢量文件、项目实施计划表、数码档案各1份。二、棚户区改造有人头费吗?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有人头费,若是按照被改造方的家庭人口数量确定补偿
    2023-06-15
    10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一、相关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和“四规划一计划”。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已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称“四规划一计划”。2、论证补偿方案。在上述条件符合后,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人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如果涉及的拆迁户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
    2023-03-01
    17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有人不同意政府能强拆吗
    一、棚户区改造有人不同意政府能强拆吗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的政策,如果有人不同意经过协商还是不同意国家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我国把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还是企业老职工,曾为国家建设作出很大贡献。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四季度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各类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拉开了全国大规模推进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大幕。2008-2012年五年内,全国开
    2023-06-08
    423人看过
  • 从电视剧《安居》看棚户区改造拆迁
    央-视一套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安居》挺感人的,至少我在观看这部剧的过程中,数度眼眶湿润,尽管我知道那些感人的情节,都是“高于生活”的剧情而已。但是,作为一个跟征地拆迁打交道的法律人,我的热泪盈眶在于,这部在央-视播出的大剧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近乎理想化的拆迁故事,这朦朦胧胧地表明,主流媒体对“中国式拆迁”是抱有美好期望的。然而,期望终归是期望,以每年服务上万计的被征收人,接触数千个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类似于剧中人物张*旗所带领的这支“老弱病残怪”拆迁队,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每当要对剧中情节信以为真的时候,我又会马上回过神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安居》讲述的是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故事,而棚户区改造拆迁是当前城市拆迁的热点。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的房屋拆迁的咨询客户中,高达60%以上的咨询内容与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有关。而据国务院文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
    2023-04-22
    9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办理什么拆迁手续
    棚户区改造应该通过哪些拆迁程序?一、有关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和“四个计划一个计划”的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征收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即“四个计划一个计划”。2演示薪酬方案。符合上述条件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征求意见时限不少于30天,市县政府要根据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表达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还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期评估。如果涉及多户拆迁户,应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风险评估报告,决定是否作出征收决定。4。《条例》确立了“先补
    2023-05-02
    49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能不能要求原地回迁
    各地棚改项目不少,而如何安置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生活。很多时候,棚改和安置并不在同一个地点,被征收人有可能将被安置到比较偏僻的地方,比如从一环内的主城安置到三环外的城郊甚至更远。安置房周边的生活及商业环境远不如主城,就连就医和上学等都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很多人想知道,被拆迁户能否要求棚改进行原地回迁?下面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分析介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这里能明确的是被拆迁户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是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并且如果
    2023-06-17
    8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前的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被强拆的话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
    2023-08-05
    424人看过
  • 棚户区模拟拆迁可以拒绝吗
    模拟拆迁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旧城区进行的,当地的有关部门在没有经过相关征收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对于片区居民意向的征集,如果达到相关的比例就启动相关征收的行为,模拟是可以拒绝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一、模拟拆迁过程中,征收方的违法情形1、以模拟拆迁的方式掩盖房屋拆迁的实质。拆迁可以说是一场重大利益之争,征收方希望最大
    2023-03-30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拆迁时能够进行强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6
      强制拆迁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大家通常所说的强制拆迁,是政府或开发商未经法律程序擅自进行的强制拆迁,侵犯了群众的居住权,是绝对不允许的;另一种强制拆迁是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行为。比如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棚户区改造而实施的房屋征收,如果少数被征收户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达不到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 保亭县棚户区改造遇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
      1、遇到强制拆迁的,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投诉,追究其责任,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棚户区改造拆迁村拆迁公告可以随时更新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9
      棚户区改造由村委会发布拆迁公告是不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立即公告。公告应注明征地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批准土地征收机构、批准号码、土地征收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哪个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8年10月8日,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