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03:25 458 人看过

第一条为规范水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通过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料的形式和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行政许可事项与他人的利益关系等依法进行审查和调查,提出审查意见的过程。

按照水法规应当组织听证的,应按规定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笔录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是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依据。

第三条主管部门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的资格条件;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

(四)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五)授予申请人行政许可后,是否会直接涉及他人的重大利益。

第四条主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调查或者实地查看。

(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首先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三)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

(四)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关系人提出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工作人员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验的,应当邀请有关组织或者人员参加,并制作勘验情况和结果笔录。勘验情况和结果笔录由勘验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条主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授予申请人行政许可后会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第六条依法应当先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决定的行政许可,县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属前条规定的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对初步审查意见进一步核实的,可以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进行核实。

第八条主管部门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作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第九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查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三)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十条行政许可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作出的,按照有关招标拍卖挂牌的规定进行出让。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长治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许可申请相关文章
  • 河南水行政许可层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水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水行政许可层级监督检查,是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被监督机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追究行政责任的活动。第三条监督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必须做到:(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损害须赔偿;(三)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四)遵纪守法,公正廉明。第四条监督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案卷评查、征询被许可人的意见、责任考评等方式进行。第五条监督机关每年组织有关机构,组成若干监督检查组,具体履行下列现场监督检查职责:(一)调查了解被监督机关贯
    2023-06-06
    252人看过
  • 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后行政许可的审查期是多久
    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后,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一般是20天,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的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一、行政许可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非人身性的许可可以委托申请;必须书面申请,但是有多种书面申请方式;有数量限制的许可,根据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受理顺序来作出许可决定。2、受理依
    2023-03-01
    266人看过
  •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制度
    行政许可决定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气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公开,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第三条气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接受公众查阅。第四条公众查阅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或者介绍信。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查看身份证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不予查阅并说明理由。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查阅:(1)查阅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秘密以上等级)、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2)查阅申请人不是行政许可决定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3)查阅申请人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工作人员不予查阅气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
    2023-04-24
    270人看过
  • 行政机关怎么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行政机关怎么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有没有法律依据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二、行政许可的申请人能委托谁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4-01-25
    256人看过
  • 什么是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评价制度?
    答: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了行政许可评价制度。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04-30
    197人看过
  • 加工贸易审批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单位区外经贸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许可条件依法批准设立,具有生产能力,注册资本如期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工)贸公司,自营进出口企业。申请材料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2、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3、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4、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5、进出口合同或来料加工合同;(6)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7)《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许可程序1.企业网上提交申请表。2.实施机关网上受理申请。符合法定要求--企业按要求提报全部纸质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当日写明原因,网上退回,要求重新提报。3.审查。网上受理申请后,企业按要求提交全部书面材料,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当场进行审查,经主管领导审查。4.审批。受理并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
    2023-06-06
    376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与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异同
    一、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与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异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听证有两种,其一为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如《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其二为行政机关应申请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均为此类。因此,税务部门的听证类型也有两种,一为税务机关主动举行听证,二为税务机关依行政行为相对人申请而举行的听证。前者主要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者主要法律依据为《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以下简称《通知》)。从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两种听证有几方面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办法》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二千元以上(含本数
    2021-10-26
    56人看过
  • 浅析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必将推进我国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推进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个进程。此点令人兴奋与激动,但是还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应该看到,实施行政许可法,肯定会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一、某些“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是实施该法的最大“阻力”。我国现行的政府体制弊端可用四句话概括——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行政许可)化,审批方式复杂化。最终目的就是“收费”。国家权力被异化到某些“地方”、“部门”。由于行政许可法触及到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到权利与利益的分配与再分配,必然会引起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并设法规避法律的制约。从先前各地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审批项目后面都有收费,取消审批项目就等于取消了收费项目,取消收费后小金库也就不存在了。有些地方与部门的“改革”只是敷衍群众,敷衍上级,有的把早已废止的审批事项又作
    2023-06-06
    47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制度之法理思考
    行政许可制度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学界对行政许可制度研究的焦点大都停留在行政许可的表层,只作表象上的理解与诠释而难以深入?是否有必要在法理学的层面上考察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制度的逻辑起点在哪里?构成行政许可制度的本质内涵与法理基础究竟是什么?把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引入行政许可领域是否可以得出更接近本质的答案?作为法学研究的两个重要分支-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内在联系,它们互相作用,互相支撑。如果两者都在各自的空间内单独进行,不进行或很少进行交叉与融合,尤其是应用法学研究不与理论法学的研究相结合,这样的一种研究方法对于发现和认识法学的本质规律不利,对于法现象所体现的法的本源、它的深层次所体现的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也都极易产生误导或流于片面,导致研究结论发生偏差。本文试图以权利、权力及其关系为起点做一个较为深入的考察与分析,以期就上述种种作出更接近行政许可制
    2023-06-06
    435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行政许可制度?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环境行政许可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依当事方申请,就可能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的开发建设或排污行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环境行政许可是环境行政执法中运用非常广泛的一项执法管理形式,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为何要建立环境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采用。过去,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在一些领域,我国部分行政审批程序繁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发展、损害了公民权利,有些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被誉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又
    2023-04-24
    49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许可的定义尤其涉及许可与登记的关系(区别)较为容易理解的非许可性质的登记:税务登记、户口登记等。可是,婚姻登记和房屋买卖登记等究竟是登记还是许可。登记实际上是行政机关的一种确认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的权威宣告。登记与许可最为显著的不同在于:前者的基础不是法律的一般禁止,其目的也不是为了解除禁止,而是以国家权威宣布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或者事实的有效性,从而预防或者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比如,房屋买卖登记的目的不是行政机关允许当事人买卖房屋,而是公示房屋买卖以后所有权的效力。不进行登记,并不意味着房屋买卖行为(即合同)本身无效,而是意味着在不登记的情况下,卖方若把房屋抵押给银行,买方即便已经入住,也无法主张可以对抗银行的所有权。即未经登记,买方还未获得所有权。必须指出,这种所有权并非由行政机关授予。婚姻登记也是一种确认,其并不意味着未经登记,男女双方不得结婚。许
    2023-04-24
    382人看过
  • 法院怎样审查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存在较大争议的,一般采取听证方式审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符合法律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作出执行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执行的,并说明理由:(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
    2023-06-13
    300人看过
  • 可以在初审撤回行政许可申请吗?
    可以在初审撤回行政许可的申请,具体的撤回方式如下:1、撤销权行使的启动(一)、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二)、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2、撤回行政许可立案借鉴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启动了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承办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回避制。3、撤回行政许可调查取证主要要收集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律法规类,收集撤销的依据。4、撤回行政许可调查终结承办人员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
    2023-04-19
    67人看过
  • 行政许可--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受理指南
    一、行政许可--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受理指南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各种活动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运行和其它防治污染的有关情况,以及排放污染物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申报的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主要是为使环境保护部门掌握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和变化情况,以及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决策、管理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的实施。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二、排污申报登记范围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排污申报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工业企业
    2023-06-06
    8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许可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外,不必都亲自前往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更多>

    #行政许可申请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是如何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2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
    • 水行政许可管理机关审查水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1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水行政许可申请时,发现该水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对于申请人和能够确定的利害关系人,应当直接送达《水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为不确定多数人的,应当公告告知。告知书或者公告应当确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合理期限,并说明该水行政许可的有关情况,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部分除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
    • 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由谁决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4
      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由谁决定? 由当事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那个行政机关决定。不同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
    •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制度怎么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22
      1、专利权人未以合理条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许可他人实施   即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未能得到许可的。( 例如:一个电力公司发明了一种很先进的发电方法,并取得了专利权,你们公司想通过专利转让来实施其技术,但未得到许可,从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仍未得到许可,那么就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2、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