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同居后被责令领回教育
女儿服毒自杀父母状告学校
中国法院网讯13岁的初中一年级女生小丽因跑出校外与成年男性同宿,被班主任让其家长领回教育,后小丽在家中服毒自杀。小丽的家长以学校和老师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造成小丽伤心绝望而服毒自杀为由,把学校和班主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7万余元。4月11日,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郧县某中学初一女生小丽因违反校规校纪、经常夜不归宿,甚至半夜三更跳窗子、翻院墙跑出校外与社会人员同宿而受到班主任严肃批评,并被其父领回家教育了几天。家长和学生共同写了保证书后,小丽又回到学校。
2004年12月4日,上罢晚自习后,小丽又跑出校外与一成年男性同宿,班主任到处寻找无果。次日,见小丽到校上课了,班主任便与小丽的家长联系,让其母亲来学校把孩子领回去教育。小丽回家后,乘父母不在之机,写了“妈妈,我是个坏女孩,我死后不要为我太伤心”的遗书,并服用了“杀虫霜”农药,后经抢救无效于6日下午中毒死亡。
小丽父母认为学校和老师剥夺了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造成学生伤心绝望而服毒自杀,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和班主任赔偿死亡补偿金5.1万余元,安葬费5346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
郧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中学作为教育教学机构,班主任作为人民教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小丽身为学生,本应洁身自好,遵守校规,却夜宿校外,班主任出于安全和负责任的考虑,让家长将其领回教育并无不当。学校和老师并没有作出将小丽开除学籍的决定,校方不存在违法行为,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时,校方没有过错。小丽在自己家中服毒身亡,学校和教师无法进行监管,小丽家长也无证据证明小丽的自杀系学校和班主任剥夺其受教育权利所致,因此,小丽的死亡与学校和老师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作出上述判决。
-
年迈父母状告两儿不尽孝
80人看过
-
独自养女遇困难女儿状告家母如何处理
363人看过
-
孙女为争父亲遗产状告祖父母
106人看过
-
9旬父母为宅基地状告小儿子
302人看过
-
离婚房产起纠纷父母状告儿子
252人看过
-
不尽赡养义务父母状告大儿子
304人看过
-
儿子从学校请假回来后,在家服毒自杀,责任如何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5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因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
-
起纠纷父母状告儿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王先生与孙女士结婚之前,王先生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屋。王先生在该房屋交付入住后即与孙女士结婚,并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里。后王先生与孙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上述房屋归孙女士所有。但半年后,王先生的父母却将孙女士与王先生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孙、王二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约定无效,要回上述房屋。日前,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王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房屋归孙女士所有。庭审中,王先生的父母说,王先生在
-
-
父母被判刑,学校可以取消我女儿的学籍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学校不可以取消你女儿的学籍。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刑事强制措施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未成年学生指未满18周岁的学生。你女儿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不一定构成犯罪。法院审理后,可能会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这都不需要收监执行。而法律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