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学生意外伤害的认定责任归属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22:21:47 289 人看过

学生在学校摔伤责任的认定标准:

1、学生在学校摔校摔倒,学校有责任赔偿学生,但如果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管理和教育职责,学生自己摔倒,学校就不用负责;

2、学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学生摔倒,学校履行了管理职责的,学校不必承担责任;

3、如果成年大学生在学校受伤,只要不是学校人员或设施不安全造成的,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在学校摔伤该谁负责?

学生在学校摔伤的负责主体是学校。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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