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提供物的抵押后是不是有追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4:24:56 251 人看过

一、第三人提供物的抵押后是不是有追偿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抵押后是不是有追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抵押人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后,抵押人是不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是不是有物的担保又是不是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是不是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不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是不是有抵押物的贷款是先处置抵押物

对于既是不是有抵押物又是不是有担保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的,首先要处理抵押物,用抵押物来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才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是不是有物的担保又是不是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是不是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不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抵押物债权人是不是有权处理?

抵押物债权人对抵押物只是不是有优先受偿权,是没是不是有权处理的。我国法律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是不是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是不是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是不是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是不是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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