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卖翻新的手机,你已经注明是翻新手机,价格也按翻新手机,那就没问题,因为毕竟二手市场也是合法的。如果把翻新手机按新手机宣传和买卖,属于欺诈消费者。如果你是新手机宣传的,客户买的时候你告知了是翻新手机,那是虚假广告宣传。
卖翻新机违法吗
一、卖翻新机违法吗
1、卖翻新机可能违法。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卖翻新手机有可能属于欺诈行为。翻新手机指用二手机换外壳冒充全新机出售,质量很差,其实就是收集原来的机芯、外壳或外包装进行维修或加工处理,然后当作新机器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工商怎么处罚卖翻新机
工商处罚卖翻新机如下:
1、没有欺诈买主购买,翻新机是不会罚的,因为营业执照包含新机、二手机、翻新机、收藏古董机,营业是合法的;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3、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手机偷窃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218人看过
-
侵权还是创作?探讨模仿作品的法律问题
90人看过
-
临期商品的索赔问题探讨
103人看过
-
探讨著作权法中作品保护的范围问题
491人看过
-
探讨作者死亡后作品的版权问题
236人看过
-
合作作品署名权的放弃问题探讨
484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摄影作品的版权问题探讨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30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擅自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侵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均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如果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
-
相声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探讨辽宁在线咨询 2025-01-28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著作权呢? 首先,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从根本上打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严厉惩治此类犯罪人员,尽可能地保护著作权人。 其次,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持续性的监督和监测。对各种网络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定期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提供侵权链接服务的搜索引擎网站,要进行坚决抵制和治理,
-
毒品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讨辽宁在线咨询 2025-0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商务印章的法律效力问题探讨陕西在线咨询 2025-01-21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在于,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对订立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阶段,并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被最终确认。这一过程确定了合同的成立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
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探讨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07委托创作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需求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作品,视为作者。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和鼓励创作,在没有明确约定或合同订立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归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