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要求赔偿房屋差价解除买卖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9 08:03:42 188 人看过

一、是否可要求赔偿房屋差价解除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成立,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因出卖人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出卖人因法定解除而会获利,不应支持房屋差价损失赔偿。解除买卖合同能否要求赔偿房屋差价视情况而定。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房屋先卖后抵押的;

4.一房二卖的;

5.出卖人隐瞒无证售房、房屋抵押、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7.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8.面积误差比超过3%;

9.过分迟延交付房屋或产权过户。

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哪些手续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通知解除手续,即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发出退房通知,售房者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退还购房款于购房者,购房者依约返还房屋于售房者。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n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除买卖合同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一、房东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二手房合同签订遇到违约怎样应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
    2023-04-10
    191人看过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溢价部分怎么办?
    关于涉案房屋差价损失金额,参考涉案房屋自交易之日至双方同意解除之日所在区域的房屋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再结合双方合同的实际履行程度、履行合同的必要支出、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房屋溢价损失是指由于房价上涨,出卖方违约拒绝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时同签订合同时的房屋价格存在差额的损失。它是源于出卖方违约,该溢价损失是守约方的期待利益损失。只要合同如约履行就会由买受人所获得,即如果没有违约行为的发生,买受人是可以获得利益的。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守信用。在房价大幅上涨时,违约方拒绝履行合同,反而能够从违约行为中获益。违约方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显然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也不利于引导守合同、重信用的交易秩序形成。处理房屋溢价案件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考虑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一、买房没过户原房主恶意抵押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依
    2023-03-10
    39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判决无效,买家起诉卖家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耿,男,1981年1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X,原告:余,女,1981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上海普若事务所律师联系联系电话:15800502572被告一:陈,男,1980年8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联系电话:被告二:翁,女,1984年3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310106065,住址:上海市卢湾区永年路;被告三:昆山宜好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10万元整;2、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补偿金,共计27万元整;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a1]。事实及理由:2009年8月16日,原告与被告一通过昆山宜好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中介,签订了《房屋销售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昆山市花桥绿地国际家园绿地大道259弄9号602室房屋,房屋总价445000元,税费各自承担。被
    2023-04-25
    96人看过
  • 2024民法典房屋涨价导致卖方解除合同的差价给赔偿吗
    一、房屋涨价导致卖方解除合同的差价给赔偿吗应当予以赔偿,由于一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种信赖利益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实际的损失。但损失赔偿数额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
    2023-11-27
    3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差价赔偿怎么认定
    (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二)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三)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四)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一、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对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要以双方之间事先是否有约定或者协定分别确定:(一)如双方就此有约定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应根据约定内容或协商结果予以判处;(二)如双方无约定或
    2023-03-01
    473人看过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解除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后如何追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除了规定当事人有权采取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这里的“赔偿损失”本身,其实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因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2023-03-20
    77人看过
  • 卖房人违约造成的房价差价买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卖房人由于房价上涨毁约情况下,买房人除了可以选择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外,买房人实际还可以选择要求卖房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约定房屋差价损失赔偿,即使存在约定违约赔偿计算标准情况下,如果该约定计算出的数额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主张损失赔偿。对于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来说,由于房价的上涨,合同价款与解除合同时房屋现时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房屋增值部分),就是买房人因合同履行所应获得的利益,在合同实际不能履行,卖方人已实际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卖方人给与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
    2023-06-14
    27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能否要求退中介费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中介费是不能退的。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中介合同,中介提供房源,促成双方交易的进行,买卖房屋过程中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是需要给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的。买房签了合同相当于买房合同成立,中介促成买房合同成立是需要付中介费的。一、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2、一房二卖纠纷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最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网签要及时。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
    2023-03-10
    346人看过
  • 丧失购房资格后,能否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北京对新国五条的实施细则,京籍成年单身人士,只能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若在新政颁布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新政实施后仍未办理网签,导致不能购买第二套住房,一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那要看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过户和办理网签是如何约定的及双方在合同中的履行情况:1、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前因一方的原因未办理过户和网签的,或因未及时付款而影响过户时间的,进而导致无法购房的,那么违约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过户或网签的时间在新政实施后的(2013年3月31日),无法办理过户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一、20%的个税由谁来承担?根据北京实施“新国五条”的细则,2013年3月31日以后办理网签的房屋要对卖方征收房屋增值部分20%的个税,这与之前按照房屋交易价格1%征收个税的政策,对有些房屋交易而言,可能会增加很多的费用,那么这20%的个税由谁来承担?一方拒绝
    2023-04-07
    436人看过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计算是怎样的?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计算是需要根据对方的损失来判断。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赔偿,要依据解除的原因而定,如果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3、先卖后
    2023-06-24
    59人看过
  • 房屋延期交付可以要求差价赔偿吗
    1、如果卖方违约的话,购房者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房屋差价可以作为实际损失主张,一般需要司法评估。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房屋差价是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当然前提是合同需要解除的情况。如合同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也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是赔偿。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民法典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逾期交房购房者如何维权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根据自己所要达到
    2023-03-28
    338人看过
  • 新房质量不合格退房时能否要求房屋差价赔偿
    一、新房质量不合格退房时能否要求房屋差价赔偿依据相关法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具体情况分别作不同处理,当事实上合同的履行已不必要或者系因违约方恶意违约导致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时,对非违约方提出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请求应予支持,业主提出退房时,开发商应按照规定给业主办理退房手续,并退还业主所交纳的购房款。在退款过程中,一旦房价上涨,开发商应补齐房屋差价;房价下跌,开发商应按照银行执行的利率结算利息并退款。对于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或者数额时,即合同双方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时,不再考虑非违约方提出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请求。二、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
    2023-06-15
    48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是否得返还
    合同解除后,买方需要返还卖方房屋。合同解除后房屋返还的处理方式是:首先要将房屋进行转让;其次还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需要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房屋买卖合同流程1.签订《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开发商通过协议将购买人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开发商解除担保,购房人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处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4.办理预售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
    2023-08-03
    273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催告后违约行为依旧存在的,开发商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或买方违约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和赔偿金1、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违约金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当违约金超过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30%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或增加。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
    2023-07-06
    2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解除买卖合同了,能不能要求赔偿房屋差价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1
      如因卖方原因解除合同,买方可要求赔偿房屋差价。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终止的,买方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可以获得利益损失,这是房屋上涨差价损失。
    • 合同约定房屋价格,房主涨价,买家是否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0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已经明确约定房屋价格,你们有权要求按照约定价格履行,房主任意涨价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更何况即便阳合同无效,阴合同也是有效的,且已经履行完毕,无法撤销了。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
    • 一房两卖,房屋还没出可否要求赔偿差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双倍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
    • 新房质量不合格退房时能否要求房屋差价赔偿, 能否要求房屋差价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新房质量不合格退房时能否要求房屋差价赔偿,一、新房质量不合格退房时能否要求房屋差价赔偿依据相关法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具体情况分别作不同处理,当事实上合同的履行已不必要或者系因违约方恶意违约导致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时,对非违约方提出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请求应予支持,业主提出退房时,开发商应按照规定
    • 房屋涨价导致卖方解除合同的差价给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对于房屋涨价导致卖方解除合同的差价是否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卖方因房价上涨而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此时应当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