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三)不具有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成年居民及其随迁子女。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2、各类参保居民的缴费方式是什么
答:(一)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学校负责代收;
(二)其他参保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代收代缴,或者选择银行自助缴费、网上缴费等。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区(市)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
3、居民医保如何缴费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在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下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的申报缴费期为出生后6个月内。
4、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中断缴费还能享受医保么
答:非就业居民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当连续不间断缴费。未按时参保期间或参保后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折算
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条件的参保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手续时,其以非就业居民按年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6、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答:城镇居民个人原则上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居民个人原则上选择1家乡镇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按80%比例支付。门诊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超支不补,结余不结转。
7、参保居民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常年服药普通门诊费用不够怎么办
答:针对常见慢性疾病。我市制定门诊慢性病政策,目前有以下病种:
一类(11种):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级)、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疾病恢复期、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银屑病和湿疹)、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二类(6种):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红斑狼疮;
三类(10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脑性瘫痪、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智障)、中枢神经协调障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参保居民的门诊慢性病待遇是怎样的
答: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一)一类病种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二)二类病种支付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元,
(三)三类病种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脑性瘫痪、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智障)、中枢神经协调障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9、参保居民的住院待遇是怎样的
答:(一)在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合计45万元。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设置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300、500元。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每次住院均扣除住院起付线;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按85%、70%、55%的比例报销。
(四)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对中断缴费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按首次参保计算。
10、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住院待遇有什么区别
答:(1)住院起付标准不同;
(2)支付比例不同;
(3)居民医保的住院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一个年度是150000元,职工医保为400000元。
11、参保居民生育待遇是怎样的
答:参保人员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且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补助。男女双方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产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1500元;单方参保的,补助标准减半。
12、参保居民发生意外伤害的门诊费用能报销么
答: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部分据实支付,最高支付600元。
13、参保居民在规定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外是否可以参保缴费
答:可以,但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6个月以内参保,不受该限制。
14、居民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支付标准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执行,覆盖全市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6年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32元,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15、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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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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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包括社保医疗保险。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1居民社保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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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0可以的。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二、参保范围、统筹层次和筹资水平(三)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属地统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年随农村父母在城镇上学的中小学生、入托幼儿也可自愿参加属地统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政策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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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居民参医疗保险规定为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非本地居民参保规定为: 1、户口不在本地而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申请人办理参保手续时,持本人的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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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医保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具体标准为:自然分娩无并发症800元,难产无并发症1000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分娩1300元,剖宫产无并发症1400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1700元,围产期严重并发症治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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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必须参加医疗保险?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本市所有用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用人单位所属在职人员、本办法规定的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本办法所称参保单位,是指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本办法所称参保人,是指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