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质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0:24:55 50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质证的方式为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一、司法鉴定送鉴材料需要质证吗

司法鉴定材料需要质证。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二、医疗损害鉴定是指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

在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医疗损害鉴定结论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鉴定后,人民法院会组织医患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

医疗损害鉴定文书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医疗损害鉴定文书经法庭质证确认后,方具有证据效力。

对有缺陷的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民事诉讼法》不公开质证的有哪些?

1.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秘密性,因此,应当在诉讼中对此加以应有的保护。

3.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个人隐私与当事人的声誉有关,如果在社会上得以扩散将给个人的名誉、人格等带来不良影响。证据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必须是合法的,法律才能保护,才可以作为不公开质证的理由。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确定后,也不能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时,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审查决定是否应当转为不公开审理

质证最重要的要求是在庭审中让当事人及有关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公开出庭对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质证才有实质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如何进行诉讼控告行政机关可以查
    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通过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方式来审查行政机关。如果法院发现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违法违纪的,则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如果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则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撤诉吗?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
    2023-08-12
    85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如何进行?怎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的具体内容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1、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和第67条和国家赔偿法第9条和第13条的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
    2023-06-03
    33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性质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性质即“事物的特性和本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性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同一的,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一件事物或者一类事物的“本质”就是指它的那样一些性质,这些性质一经变化就不能不丧失事物自身的同一性。从性质概念在意义上的内涵可知,行政诉讼的性质是指行政诉讼这样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它既表明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一般性,又表明行政诉讼区别于其它法律制度的特殊性。1、行政诉讼性质是行政诉讼的内在规定性。行政诉讼性质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是同一的,即有行政诉讼制度必有这样的性质;具备某些特定性质的事物一定是行政诉讼制度。不同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表现形式不同,名称也不尽一致,如果仅从表象判断,无法进行深入地比较研究。行政诉讼的本质为我们解决了
    2023-06-13
    144人看过
  • 如何进行行政诉讼,步骤是什么
    (一)、起诉和受理1、起诉(1)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方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
    2023-05-22
    210人看过
  • 如何进行行政诉讼的书面审理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如果有这两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行政诉讼如何进行商业秘密的质证(一)对书证的质证:1.书证的来源及其内容2.书证的证明价值3.书证的合法性(二)对物证的质证:1.物证的真伪。2.物证要证明的问题以及与本案的联系。3.物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三)对证人证言的质证: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2.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
    2023-08-13
    1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举证解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因异议而引发的诉讼。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收集证据?哪些证据是不能采纳的非法证据?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规定共有80条,分为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的审核认定、附则等六部分,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据介绍,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解决实践中复杂的证据问题;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不能适用民事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了明确的要
    2023-02-13
    4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判生效后该如何进行执行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所作出裁判生效之后,由各当事人在裁判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如果是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的,则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申请法院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法院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行政诉讼裁判类型中,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
    2023-08-13
    2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强制执行如何进行
    一、司法强制执行如何进行?司法强制执行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发
    2023-03-28
    111人看过
  • 如何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
    一、如何进行行政诉讼征地程序违法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
    2023-06-06
    450人看过
  • 土地补偿纠纷,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决定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一、公司欠款起诉流程怎么走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进行代理书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原告预交诉讼费,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然后就是法院开庭审理。二、提交诉讼书后法院多久受理一般情况下,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
    2023-06-26
    261人看过
  • 一般保证诉讼如何进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须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债权人已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又作了司法解释,在该解释中明确,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情况下,只要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的作用便已结束,诉讼时效制度开始起作用,债权人只要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就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当然,该规定仅适用于债权人单独起诉债务人的情况,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则不适用该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其理由是一般保证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是实体上的权利,而非抵消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的一项权利。因
    2023-05-30
    3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诉讼被告如何举证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被告需依法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则经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行政诉讼应该如何确定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
    2023-08-14
    146人看过
  • 如何审理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
    起诉的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一、行政诉讼状应该怎么写行政起诉状是由以下六大部分组成:①标题。标题写行政起诉状,或行政诉状。②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原告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③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即为何提起诉
    2023-06-27
    395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如何认定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中,一方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而另一方主体是国家机关,他们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也是行政诉讼和其他两大诉讼最大的区别。一、行政诉讼如何适用法律依据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不同于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法律的适用,它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这样行政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才是法律适用的主体,才有权适用法律。而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只是诉讼当事人之一,在行政诉讼中无权决定对法律的适用,即不能最终依法确认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2、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属于第二次适用法律。行政诉
    2023-02-27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
    • 如何进行商业秘密的质证行政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
      (一)对书证的质证。 1.书证的来源及其内容 2.书证的证明价值 3.书证的合法性 (二)对物证的质证。 1.物证的真伪。 2.物证要证明的问题以及与本案的联系。 3.物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 (三)对证人证言的质证。 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2.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3.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4.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四)对鉴定结论的质证。 1.鉴定的内容; 2.鉴定机构
    • 如何对行政诉讼的商业秘密进行质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4
      (一)对书证的质证。 1.书证的来源及其内容 2.书证的证明价值 3.书证的合法性 (二)对物证的质证。 1.物证的真伪。 2.物证要证明的问题以及与本案的联系。 3.物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 (三)对证人证言的质证。 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2.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3.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4.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四)对鉴定结论的质证。 1.鉴定的内容; 2.鉴定机构
    • 行政行为人如何进行诉讼抗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
      被行政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抗辩。根据《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受理后,可以暂停行政处罚决定。
    • 如何在信访局进行行政诉讼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9
      一是信访部门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信访部门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信访部门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信访部门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信访部门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