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录音录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14:35 94 人看过

录音录像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即录音录像分为“可以”和“应当”。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第三条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讯问人员与录制人员相分离的原则。讯问由检察人员负责,不得少于二人;录音、录像一般由检察技术人员负责。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指定其他检察人员负责录制。对录制人员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第四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由检察技术人员录音、录像的,检察人员应当填写《录音录像通知单》,写明讯问开始时间、地点等情况送检察技术部门。检察技术部门接到《录音录像通知单》后,应当指派技术人员实施。

第五条

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除法定情形外,应当在看守所进行。讯问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除客观原因外,应当在检察院讯问室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录音录像相关文章
  • 录音录像著作权转让规定
    第三十七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023-05-01
    122人看过
  • 录音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效力研究
    民事偷录的录音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符合以下条件的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录音证据的取得符合法律规定;3、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录音证据的取证的司法解释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而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
    2023-07-03
    245人看过
  • 民法典对录音录像遗嘱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对录音录像遗嘱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录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
    2023-04-12
    329人看过
  • 录制录音录像遗嘱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且见证人不能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法律要求见证人需全程参与“录音录像遗嘱”的订立,见证人需亲自在场。若见证人委托他人代为见证,则受托人为遗嘱的见证人。2、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录像遗嘱需要录制遗嘱人和见证人清晰完整的正面肖像。3、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指定的内容,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在记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一,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其二,遗嘱所记录的年、月、日三要素必须齐全,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律师补充: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对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解
    2023-05-06
    3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对法庭笔录有哪些规定
    1、民事诉讼中,对法庭笔录的规定如下:(1)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2)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3)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法庭笔录的内容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
    2023-02-26
    212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关于录音录像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023-06-08
    249人看过
  • 偷录的录音录像如何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偷录的录音、录像要成为判决依据,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双方谈话交流时不存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等恶意形式,是善意和必须的,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真实案情而不得不为之;二、录音、录像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三、、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无疑点、未经剪接或者其他形式的伪造;四、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当必须录制他人商业秘密时,应保证不予作为其他用途和擅自向外传播扩散;五、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与此同时,录音、录像资料可以结合其他证据,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进行综合、全面分析判断,最大程度还原客观事实,实现证明目的。《民事诉讼诉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2023-02-25
    422人看过
  •  法院录音在法律中的地位
    录音作为试听资料,在法律上具有成为法庭证据的资格。但要确定其证明力,需考虑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真实性是指录音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且与案件有关联。合法性是指录音材料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且录音期间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关联性是指录音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录音证据才能具有作为法庭证据的资格。录音作为试听资料,在法律上具有成为法庭证据的资格。然而,要确定录音的证明力,需要考虑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证明力是一种结果和作用,录音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与案件有关联,不仅如此,录音材料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而且录音期间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真 实 存 在 的 录 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录、窃听、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的行为均被视为违法行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行为可以被视为正当行为,例如在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恐怖主义、打击违法犯罪等任务中。以保护国
    2023-09-05
    111人看过
  • 录音录像取证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录音设备的选择现在许多的电子数码产品都能够录音,比如说手表、录音笔、MP3、MP4、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等。当事人应当选择录音较为清晰、录音续航能力较强的录音设备。在录音过程中,若担心一个电子录音产品会发生故障,可以使用两个同时进行录音。手机通话录音,要选择全自动录音的软件,以保证录音的完整性。(二)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时间上,要尽早取证。越早进行录音取证,取证的对象越无防备的心理,特别是在初次“协商解决(我方可以假意提出)”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倘若初次录音失败,或者我方起诉之后再录音,取证对象可能会从有利其本身的角度进行协商。地点上,要保障录音清晰可辨。录音地点的选择,应该尽量选择较为安静,能够保证双方对话较为清晰可辨的场所。电话录音,还要注意选择信号好的地方打电话。(三)录音取证的方式录音取证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为面谈录音,二为电话录音。面谈录音的方式有时会更加有利于取证,因
    2023-04-21
    295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哪些权利及权利的保护期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梁律师特别指出,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3-06-08
    176人看过
  • 法院开庭能录音录像吗?
    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有上述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一、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表现《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
    2023-03-13
    119人看过
  • 证据录音录像的要求
    一、证据录音录像的要求证据录音录像的要求:1.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2.录音、录像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3.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4.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5.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二、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怎么填写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填写需要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如果所诉的案件没有证据,是经不起人民法院审查和被告人辩驳的。只有列举出足以证实事实真实的可靠的有关证据,才能达到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目的和诉讼的预期效果。在诉状中,应当列述的证据,有三项内容:1.提交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2.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3.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三、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关于举证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关于举证的
    2023-05-22
    489人看过
  • 抓外遇录音录像违法吗
    一、抓外遇录音录像违法吗抓外遇进行录音录像是否违法,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是什么音像制品的侵权属于民事案件,最终是要落实到赔偿上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和其他知识产权赔偿一样要统一适用民事赔偿原则:“填平原则”,也就是说因为侵权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被侵权人不能通过侵权诉讼而获利,侵
    2023-06-14
    357人看过
  • 当事人是否有权调取法庭录音录像?
    公开开庭的案件可以调取庭审录像,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绝对不行。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行为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交通事故录像如何调取一、交通事故录像如何调取1、交通事故录像可以让律师申请人民法院调查令去交警那里调取视频监控。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看监控录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
    2023-07-04
    325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录音录像是指其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 更多>

    #录音录像
    相关咨询
    • 录音的法律效力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4
      如果对犯罪现场进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视听资料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
    • 法院的录音录像光盘是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人民法院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在线或离线存储、备份庭审录音录像。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录音录像,应当一并存储。 庭审录音录像的归档,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 偷录的录音,录像在诉讼中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1
      可以。《民事诉讼诉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由此可见,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是我国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只是由于视听资料特有的易修改、难鉴定等特点,容易被人为的剪接、洗擦甚至能过模仿、叠音等方式造假,使得司法实践中对私下偷录的录音、录像证
    • 离婚诉讼有录音录像可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可以录音录像等。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 医疗事故诉讼,录音录像哪种证据材料有法律效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我国的证据规则规定:存在可疑点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医疗救治过程已经取得了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据的,由于该证据中含有大量的,相互之间指责,讨价还价、无理取闹等内容的。还是应当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切不可人为擅自剪切、复制相关证据资料;向法庭提交证据时应当全部提交,并指明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的部分所在的具体位置。如果擅自剪切、复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