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2:15:07 482 人看过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将显失公平结果的判定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关于显失公平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从尊重权益受损方意思自治的角度,将其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损方可以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一行为。

一、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怎么办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可与其他股东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如果该协议显失公平、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者侵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的,该协议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民法典中如何撤销担保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文章
  • 确认合同中的显失公平行为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往往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那么,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又如何进行界定呢我认为具备以下四点即可认定为显失公平: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第三,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第四,受损方不具备自觉和真实自愿。如果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自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显失公平合同的变更期是如何的如果当事人不慎签订了这样的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
    2023-07-05
    427人看过
  • 显失公平合同效力待定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效力1、如果当事人都自愿认可接受的,合同有效,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约定。2、但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显失公平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撤销合同,那么合同归于无效。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合同当事人就应及早行使撤消权。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可撤销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民法典》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
    2023-02-28
    456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是这样的: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关于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什么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3.须受害
    2023-04-06
    118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及法律后果
    一、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结果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二、显失公平法律后果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是会导致合同变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里讲的是“显失公平”,而不是有点不公平能够,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从事商贸活动总是会有风险的,总是有的赚、有的赔,这是正常的。在履行中产生的风险不属于这个范围,要把显失公平与正常的风险加以区别;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规定合
    2023-05-06
    363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显失公平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当我们在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的当时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平等,就会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即我们所说的显失公平,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不对等的合同都是显示公平的表现,显示公平也是有其具体的构成要件的,他本身也有着很多法律特征。一、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客观要件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以利益能够依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加以确定为前提的,对于那些特定物、特殊的服务等,因很难计算其实际价值,一般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当然,有关利益平衡或不平衡问题,应根据各种交易关系的具体情况加以认定,特别是要考虑到供求关系、价格的涨落、交易习惯等各种因素。不过,衡量双方利益是否公
    2023-06-09
    375人看过
  • 不平等条约是否有法律效力,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
    一、不平等条约是否有法律效力1、不平等的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当事人是否申请撤销合同而定。如果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就不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1、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
    2023-04-19
    154人看过
  • 显失公平公平的合同是怎么做的
    处理显失公平合同的办法:由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由各当事人返还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不适宜返还的,折价补偿他人;并对因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股权转让备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二、欺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3-22
    393人看过
  • 是否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公平合同通常具备以下条件:1、有偿合同;2、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平等,明显偏离公平原则;3、这种不公平是由一方利用其优势或缺乏经验造成的。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不是绝对无效的。是否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合同显失公平是否有效属于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
    2023-07-15
    125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显失公平
    对于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的统一。除了须有不公平的交易结果,即合同内容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要素:客观上,须双方订约地位不平等,一方处于优势地位而对方处于窘境,完全没有同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或是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主观上,一方必须是故意利用对方所处的不利境地,即行为人必须知道对方所处的境地、知道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并有意识的加以利用。单纯在交易结果上超出市价、平均利润、平均差价的一定倍数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因为显失公平旨在校正合同自由造成的不公平,并不在于干预当事人通过合同调节自我利益的得失。只要订约过程是公平的,法律应重在为当事人提供公平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而不在于直接为当事人订立公平合理的合同。单有交易结果的不对等,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片面地追求交易结果的公平,无疑会破坏交易规则,使价格机制的作用得不
    2023-05-01
    242人看过
  • 什么是显失公平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一、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所谓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因欺诈而订立的。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
    2023-03-14
    44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有: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民事法律行为分类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2.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
    2023-05-06
    183人看过
  • 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在适用显失公平原则时,应坚持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坚持实质性显失公平与程序性显失公平的统一,具体如下:1。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平等,利益严重不平衡结果作为客观因素的不公平构成明显不公平的条件。然而,应当指出,结果的不公平性是由缔约双方之间的合同内容决定的。合同一旦实施,其结果将导致双方经济利益的明显失衡,即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显不公平,利益是否严重失衡,应以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为准。由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规定的内容存在明显的不平等性,如果合同得以履行,双方获得的最终利益将严重失衡。本合同订立后,由于非双方原因,原合同的内容和履行结果明显不公平的,根据情势变更制度和理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一方有明显的优势,或另一方缺乏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行事轻率(1)一方有优势这一优势包括经济、政治和身份优势。如大型企业和普通消费者。标识中应严格限制此元素。交
    2023-05-07
    287人看过
  • 行政行为合法但显失公平如何定性
    一、行政行为合法但显失公平如何定性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再是从法律上确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对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损害对方的利益都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显失公平制度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根据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权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
    2023-06-14
    353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有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实施,是民事主体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明示形式明示形式,是指行为人明确表达内心意思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视听形式等其他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它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法定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是指法律只一般地要求行为人用文字符号等来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如常见的书面合同、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等数据电文,往来信件等。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规定采用。如果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民事
    2023-04-1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咨询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法律如何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4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
    • 显失公平无效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何为公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无效解析: 1、何谓公平。 对于合同双方来讲,合同的公平究竟体现在合同各方的主观认知呢,还是应该有一个普遍的客观标准呢?有一句著名的格言,“一分钱或一颗胡椒籽可以构成一个有价值的对价。”这句话或许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合同当事人追求和价值是主观的、不稳定的和相对的,因人们的需求、品位、情感的不同而不同,虽然人们的主观的价值标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趋同的、一致的、相差不大的,但我们还是
    • 显失公平行为有什么规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5
      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
    • 显失公平的协议的效力是否终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0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合同可诉请法院撤销,即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据此定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 1、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主观上的要件); 2、双
    • 2022年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
      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