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将显失公平结果的判定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关于显失公平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从尊重权益受损方意思自治的角度,将其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损方可以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一行为。
一、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怎么办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可与其他股东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如果该协议显失公平、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者侵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的,该协议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民法典中如何撤销担保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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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法律如何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4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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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无效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何为公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无效解析: 1、何谓公平。 对于合同双方来讲,合同的公平究竟体现在合同各方的主观认知呢,还是应该有一个普遍的客观标准呢?有一句著名的格言,“一分钱或一颗胡椒籽可以构成一个有价值的对价。”这句话或许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合同当事人追求和价值是主观的、不稳定的和相对的,因人们的需求、品位、情感的不同而不同,虽然人们的主观的价值标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趋同的、一致的、相差不大的,但我们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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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行为有什么规律?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5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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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协议的效力是否终止?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0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合同可诉请法院撤销,即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据此定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 1、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主观上的要件); 2、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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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