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1998年由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成立,注册资金7552万元。1999年12月29日,甲公司与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乙公司签订了《关于开发区甲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经服中心和乙公司部分国有资产,将甲公司改组为由国资局、经服中心和乙公司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乙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价值约计净资产权益13000万元注入,该项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后实际数额为准。乙公司以净资产13000万元作为出资,按每一单位资本认购价格1.72元计,可认购甲公司注册资本7552万元。随后国资局、经服中心和乙公司签署甲公司章程约定,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782万元人民币,其中国管局出资7552万元,占甲公司45%的股份,乙公司出资7552万元,占甲公司45%的股份,经服中心出资1678万元,占甲公司10%的股份。乙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土地和实物资产。2000年3月13日,甲公司、经服中心和乙公司签订的《关于确认开发区三甲公司增资扩股所注入资产的备忘录》载明:乙公司注入的资产为位于某地址的51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一座,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项资产的净值为11129万元,与应注入13000万元尚差1871万元。
2000年11月21日,福建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与国资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丙公司出资2697万元受让国资局持有的甲公司16.07%的股权,成为甲公司的股东。随后,甲公司、经服中心、乙公司及丙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正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2001年8月8日,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经服中心将全部股权转让福建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公司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没有过户到甲公司名下,现已出售给其他单位。
2002年9月23日,丙公司以乙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并对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不具有甲公司股东资格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21.8624万元人民币,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02年11月13日,丙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1.解除乙公司与丙公司及国资局、丁公司间的共同投资关系;2.请求判令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21.8624万元人民币。
-
股东出资义务指的是什么
405人看过
-
股东出资人的义务是什么
307人看过
-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吗
60人看过
-
股东出资人的义务是什么
73人看过
-
股东是否一定要履行出资义务
478人看过
-
股东是否一定要履行出资义务
117人看过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
股东出资义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8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 1、完全不履行 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1)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协议或认股协议成立且生效后拒绝按规定出资; (2)不能出资,是指因股东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能履行出资义务,如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在出资前泄密,出资的房地产在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前毁损或灭失; (3)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
-
股东出资义务是什么?出资义务包括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
股东出资的义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4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 1、完全不履行 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1)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协议或认股协议成立且生效后拒绝按规定出资; (2)不能出资,是指因股东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能履行出资义务,如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在出资前泄密,出资的房地产在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前毁损或灭失; (3)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
-
股东的出资义务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股东出资义务,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
-
什么是个股东出资义务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