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规定的连带责任期限有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1 07:20:10 386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连带责任时限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进行约定。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自主决定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连带责任时限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进行约定。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自主决定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法 律 规 定 】 借 条 连 带 责 任 时 限 是 多 久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此期限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此期限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避免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情况发生。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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