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上网的人会发现,在网上想逃避广告的骚扰几乎是不可能的。在铺天盖地的网络广告中,存在着许多侵权行为。一方面,网络广告逐渐成为各大网站的重要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机构或专业的管理监督手段来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面对侵权网络广告的肆虐,人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侵权行为一:虚假、欺诈性广告
有调查表明,互联网用户认为,网络广告最大的劣势是可信度过低,虚假广告和欺诈性广告太多。
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管理方式的差异给虚假、欺诈性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传统广告的管理中,从事广告业务有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要通过广告业的资格认证,获得营业执照,否则无权经营广告业务,这使得对广告的监督有法可依。但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则缺少这一准入制度:几乎任何拥有网络使用权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从事广告业务,这客观上使得网络广告的管理非常困难。
侵权行为二:滥用他人肖像做广告
借用名人为企业来扩大影响,已成为常见的广告手段。但是,现如今的一些网络,尤其是中小型网站,迫切希望扩大自己的影响,以产生丰富的经济效益,但又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于是一些网站便不经过合法授权,非法使用名人肖像,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在网上,不仅是名人的肖像权,普通人的肖像权因为缺乏保护也可能同样遭到侵害。2003年风靡网络论坛的名人小胖也引发了人们关于如何保护网络图片、网络伦理的大讨论。据说,他是来自广西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的一名中学生。2003年2月,小胖的一张斜着眼睛,穿着校服的照片无意间被上传到了网络上。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小胖被替换成上万种形象出现在各个网络论坛。据了解,在Google上只要搜索thefamosfatboy(著名的胖男孩),就能在世界各地的网站上看到小胖的身影,除了最常见的Fnny一词外,很多人用无辜和可怜来形容这个可爱的小胖。
专家指出,网友更改小胖的照片,可能会设计诽谤罪与侵犯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并建议网友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侵权行为三:侵犯网民隐私权
对于网民提供的个人资料,一些网站并没有像承诺的那样加以保护,有些甚至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卖给其他网站。尽管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很多网民登记时填写的多是虚假信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隐私。但是,真正暴露网民隐私的往往不是他们所填的信息,而是他们上网过程中浏览的网址以及在网页上的种种操作。最常见的是采用Cookies(互联网浏览器存储在电脑里的文件夹)技术保存用户在网站上留下的浏览记录。它能允许广告公司追踪网友们在网上浏览了什么,从而建立详细的资料,进行一对一针对性的推销行为。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Cookies技术做规定,保护网民隐私权还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侵权行为四:电邮中的垃圾广告
经常使用电子邮件的人都会收到很多莫名其妙的广告邮件,其中很多广告甚至不能删除。
如今,电子邮件因其商队快、覆盖面广、成本低等特征成为了一种有效的广告方式。据了解,电子邮件广告目前是阅读率最高的一种广告形式。但滥发垃圾邮件给用户和商家带来了很大的损失,首先它浪费了网络资源、并且迫使邮件服务商投入大量资金来治理垃圾邮件。对用户而言,大量的垃圾邮件占用空间导致拥护无法收到重要的邮件则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侵权行为五:强迫性广告不得不看
如今,网民想浏览一个干净的网页越来越困难。记者发现,在打开很多网站的主页时,总被要求阅读一些弹出式广告,有的不点击广告甚至不能进入该网站主页。上网浏览时浏览的过程中可能会被突然出现的全屏或半屏的网络广告中断,这就是所谓的插播广告,其中一些甚至根本无法退出而只能强行关机。另一种强迫性广告是在线巨型广告。这种广告占据整个电脑屏幕近14%的面积,并且具有动画效果。这种广告通常会持续3至5秒的时间,而此时段内用户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只能静静地观看强迫性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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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侵权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广告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广告侵权的处罚是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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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网络广告侵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侵权行为一:虚假、欺诈性广告 有调查表明,互联网用户认为,网络广告最大的劣势是可信度过低,虚假广告和欺诈性广告太多。 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管理方式的差异给虚假、欺诈性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传统广告的管理中,从事广告业务有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要通过广告业的资格认证,获得营业执照,否则无权经营广告业务,这使得对广告的监督有法可依。但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则缺少这一准入制度:几乎任何拥有网络使用权的企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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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广告侵权网络流量用了影响生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短信息的发送不需要用户的许可即可直接传播,在短信息发到手机之前,被动接受的用户不可能区分接收到的信息到底是广告还是私人通信,从而预先作出处理,而只能选择浏览或者不浏览。且每当手机接收到短信息,都会以铃声或振动加以提示,可能影响人的正常工作、学习、休息。不及时删除,还会影响短信的正常收发。虽然短信接收无须付费,但查看、删除则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资源和手机资源。如果公司仅发个别短消息,当然不足以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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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告网络侵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011.搜集对方侵权的证据。保存对方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比如对方没经允许私自转发自己所有的文章,并署他的名字。再比如保留计算机中对方黑客的攻击痕迹。 2.如果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请一些网络高手办你办理,一定要掌握一些直接的,明显的证据。 3.证据保管好了,马上去法院起诉对方。并迅速提交自己准备的证据。(因为计算机内有些证据日期一过就会自动清除了) 4.网络侵权目前是比较难以处理的,这是一块死角,因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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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覆盖我的署名是否侵权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的这一规定,某电视台在播映电视剧时,以商业广告覆盖了作者的署名,这是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电视台应向该作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做出适当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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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向哪里告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网络侵权可以向被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起诉程序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起诉的原告必须举证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害。同时,网络侵权的证据传统方法难以保全,为了避免其在起诉后毁灭证据,建议在起诉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使证据得到法律效力,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费问题应和一般的民事案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