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什么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0:10:42 383 人看过

我国劳动争议机关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仲裁裁决书一经向当事人送达,对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和当事人都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这种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效力表现为: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得自行撤销裁决或变更裁决,也不得另作裁决。但对于裁决中遗漏的事项和笔误、计算错误,应有权补充或变更,当事人不得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声明不服,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以下情形会导致劳动争议仲裁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四)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五)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

一、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

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的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企业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现在,企业规章制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现象少了。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合法,即必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定后的规章制度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很多企业因为疏忽这点,导致仲裁结果不利。

二、劳动仲裁的优势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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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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