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死刑后如何归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1:00:26 410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死刑后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执行死刑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录像。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一、死刑怎么执行啊

下面我将针对死刑是怎么执行的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现阶段基本采用注射死刑,有专门的注射死刑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这些都是我国对于死刑是怎么执行的一些规定,中国正在逐渐倾向于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二、死刑是怎么规定的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

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死刑是怎么回事?

在我国,死刑通过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前,罪犯有权会见近亲属,或经过批准后会见其他亲友。想会见未成年子女的,经过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可以会见;但如果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可以通过视频方式会见。另外,如果罪犯希望录音、录像留下遗言,也可以允许。死刑执行后,法医会进行验证,确认罪犯已经死亡。在场书记员会如实记录执行情况,并拍摄罪犯被行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罪犯的骨灰将在一定期限内通知家属领走,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可以由家属领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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