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必要重新立案取消强制医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30:24 79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医疗措施终止的,不必再立案。应当及时提出终止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义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强制医疗对象进行诊断和评估。对人身无危险,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终止强制医疗的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取消强制医疗。

2。强制医疗解除程序。义务医疗机构定期评估

义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义务医疗对象进行诊断和评估。

没有人身危险,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2。撤销强制医疗的申请。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

3。强制医疗机构提出终止强制医疗的,或者被强制医疗人及其近亲属申请终止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强制医疗对象的诊断鉴定报告。

义务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的意见,未附诊断鉴定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终止强制医疗。义务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鉴定报告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剂。

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强制医疗对象进行鉴定。

4。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终止强制医疗或者申请复核后的处理意见进行复核。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终止强制医疗意见或者强制医疗对象及其近亲属申请终止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意见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被强制医疗的人不再危险,不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终止强制医疗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医疗,可以责令其家属从严看护和医疗;被强制医疗的人仍有人身危险,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继续强制医疗。法院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不采取强制措施,也能顺利进行刑事诉讼中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的,且能查清犯罪事实清楚,收集相关证据的,则可以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申请取保后几天可以放人出来申请取保一般是4天左右放人出来。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
    2023-03-30
    293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每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一、在精神病治疗期间能否变更强制措施?精神病鉴定期间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其强制措施就能够予以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其主要特点有: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
    2023-03-20
    162人看过
  • 恢复强制执行需要重新立案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强制执行的,恢复强制执行是不需要重新立案的,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自动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已过该怎么办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本条文来理解,申
    2023-02-23
    304人看过
  • 恢复强制执行需要重新立案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中止后恢复强制执行的,恢复强制执行是不需要重新立案的,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自动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已过该怎么办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本条文来理解,申
    2023-04-17
    204人看过
  • 合同取消后是否可以重新订立新合同
    1、合同取消后可以重新订立新合同。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合同诈骗怎么处理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3
    2023-03-15
    125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是否要采取强制措施
    立案后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符合强制措施条件的才采取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一、经侦什么情况可以抓人公安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
    2023-03-09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31
      看情况,这不是必须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不一定要在立案前使用,对于现行犯,可以在立案前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
    •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是否必须先立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
      1、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不一定会进行立案的,只要出现了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则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 立案后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8
      立案后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妨碍刑事诉讼。
    • 立案后是否是要采取强制措施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1、立案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立案后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9
      对轻微刑事案件,部分嫌疑人有自首等情节,立案后不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采取强制措施的有:1。第八十一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被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和控告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