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经济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20:21 487 人看过

不同类型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与创始人较为接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私人合伙。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和注册的基本条件如下:(一)有符合条件的名称和章程;(二)有国家授权由企业经营管理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三)有经营管理机构、财务会计机构,依法或者本章程规定必须设立的劳动组织和其他机构

(四)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要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六)有健全的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七)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本额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执行。(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需要50万元以上;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批发需要50万元以上;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需求30万元以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要10万元以上资金(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一)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五名以上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并依法承担公司的筹建工作;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农村村民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

(2)申请人必须有资金、经营场所,与经营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能力和经营技术(1)投资人为自然人(2)具有法定企业名称(3)投资方申报的投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员工

(1)合伙人有两人以上,均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各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合伙企业的必要条件

(6)a合伙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以上出资为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经济适用房性质是怎样的
    一、经济适用房性质是怎样的?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出资扶持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属于国有划拨土地。因此,一般经济适用住房的各种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另外,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内不允许转卖,五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转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1、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
    2024-01-14
    329人看过
  • 经济合同怎样的性质
    经济合同是公与私融合,行政和商事、经济的交织,须直接服从市场和经济的规律,而非单纯的行政运作手段,所以属于经济法而非行政法范畴。要防止将经济合同视为行政合同,在行政法的范畴和制度内对其进行法律调整,而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政府行政不必顾及直接的经济要求和经济后果,只需单纯地服从行政规律。只有那些在单纯的行政运作中对契约的运用,如公务员聘用、上下级之间为完成一定任务相互承诺而订立责任状等,才是真正的行政合同。政府可以在经济合同中起主导作用,但是双方当事人的承诺和同意、对价、由市场和经济规律决定成交和价格、个别利益和整体利益并重、违约救济和补偿等原则,是政府也不能违背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对价,仍为经济合同所不可或缺。这是从逻辑和理论而言的,从实践的角度看,行政合同给人以强烈的不平等、不自愿,政府有权强制对方订约及接受合同义务的错觉,这是有违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的,也不符合
    2023-04-05
    189人看过
  • 经济补偿的主要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一种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少一点,国家承担的少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多一点。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经研究,比较认同对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经济补偿是一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
    2023-08-15
    132人看过
  • 离婚的经济帮助的性质.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经济帮助要符合以下条件:(一)从时间上看,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候所发生的困难都可以要求帮助;(二)从经济条件上看,受帮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难;(三)从另一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一、离婚房子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房子财产的分配如下: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还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二、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离婚后双方相互不再有扶养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
    2023-03-05
    426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书。单位经济性裁员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
    2023-07-17
    110人看过
  • 二手经济适用房能买吗,二手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性质的
    经济适用房购买之后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是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我们还不太清楚。其实二手经济适用房也跟二手房的意思差不多,只是房屋的本质变成经济适用房而已。那么二手经济适用房能买吗?二手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性质的呢?二手经济适用房能买吗?在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之是还可以买卖,但是要弄搞清楚有关的法律规定。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办法》中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规定的内容如下:一、要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是拥有有限的产权。二、要明确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如果不满5年的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而购房人因为特殊的原因确实需要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那么就由政府按照其原价格并参考折旧跟物价水平等的因素进行来回购。三、要明确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如果已满5年的,购房人想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按照届时同地段的普通商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向政府交纳土地的收益等相关款项,则政府可优先回
    2023-12-13
    60人看过
  • 有股东的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在我国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名股东出资设立。一、董事长一定是大股东吗1.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如果公司的股东人数比较多的,或者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就可以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2.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长一定要由大股东担任,公司的董事都有机会担任董事长,但实践中一般是由大股东担任的。二、个独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个独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3-22
    139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企业的经济类型有9种:1、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集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3、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4、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济类型。5、联营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的一种经济类型。6、股份制经济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7、外商投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8、港澳台投资经济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
    2023-07-23
    248人看过
  • 对公司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是一次经济性裁减人员数量为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如果一次性裁减人员达不到这个人数或比例要求的,则不属于经济性裁员。一、经济性裁员的范围有哪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以及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都属于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二、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的条件:(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三、什么是经济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
    2023-03-19
    188人看过
  • 召回制度的经济法性质
    所谓召回制度是指在产品存在缺陷,有危害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危险场合,如果经营者(包括产品的制造者)自行或经他人通知发现这一情况,应主动将此具有危险的商品回收,以免使消费者实际权益遭受实际损害;如果经营者发现该危险,却仍不加以处理,此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并维护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安全,相关主管机关可强制经营者回收商品。召回制度使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这也在国际立法方面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种滞后,就造成了无法可依的局面。我认为,我国立法中,应尽快制定产品召回制度。笔者在此仅就召回制度体现的经济法的性质略谈己见。一、召回制度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业已形成经济关系尽管法学界对于经济法的具体的调整对象众说纷纭,但是有一点是众多经济法学者认识一致的,那就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不调整经济关系之外的其他社会关系,更不是调
    2023-06-07
    155人看过
  • 集团性质的公司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种以资本作为主要的关联因素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构成的主体组织形式,其准则是由集团章程所规定出来的共同行为。在此联盟中,包括了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相关的成员企业或者机构,它们共同构建出拥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2024-05-12
    214人看过
  • 什么是有限公司?它们的性质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属于中资私营企业。有限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1、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5、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全体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制订公司章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三、注册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注册有限公司的条件如下: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配合定制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
    2023-04-07
    344人看过
  • **公司的性质:
    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公安部《关于组建**服务公司的报告》中明确规定:“**服务公司是为客户承担保安服务和提供安全防范咨询业务的服务型企业,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公安机关,业务活动由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也就是说,**服务公司是为客户提供有偿安全服务的企业。注册公司性质有哪些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8-17
    491人看过
  • 公司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经济性裁员的五个程序及裁员赔偿公司经济性裁员的五个程序及裁员赔偿针对目前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很多公司提出了经济性裁员的计划。那么,公司是否按照程序进行裁员?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员工该如何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
    2023-08-17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公司经济性质应该如何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6
      关于、企业的种类,我国《》、《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
    • 公司名称变更经济性质变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2
      公司名称变更即为字号名称变更,经济性质变更为变更为其他形式,如果变更为个体工商户,需要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重新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
    •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
    • 产权性质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一、价格方面 商品房完全是市场价,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指导限制价。对于商品房政府是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由市场确定各种资源应收的价位。对于经济适用房,除免收土地出让金外,并给予别的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各种配套费减半征收;所有的行政事业的收费减半;小区的建设配套费不摊入住宅的成本,这些优惠政策,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相对来说要比商品房价格优惠一大块。 二、质量方面 经济适用房价格比商品房低并不是因为降低
    • 公司属于股份公司性质还是什么性质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1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 (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