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程序
1、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征收土地方案,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3、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4、市、县级政府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农业等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6、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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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文件可以征收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7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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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有没有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由于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屋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如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实践中,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需要结合不同的补偿安置方式来确定,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为例,补偿标准是按照重置成新价来补偿,这个价格一般市县人民政府都有制定标准,根据房屋建筑结构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当地政府网站或国土资源局网站都能够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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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11、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2、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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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宅基地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30可以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宅基地,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授权省一级政府制定具体标准,而不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由专门机构负责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