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设施农用地分类细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9:51:56 261 人看过

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补充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5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作了相关补充,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广东地处热带亚热带地区,种植农作物以水果、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和热带水果为主,园艺作物产值占种植业比重近70%以上。而且设施栽培种植的园艺作物越来越多,需要在耕地上搭建设施大棚或配套设施。

加上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系数高,大多数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如需要建设生产设施大棚或配套设施,势必在现有耕地或基本农田上搭建或临时占用。

此外,广东省粮食生产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进程加快,亟需帮助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解决农机具存放、维修和粮食烘干设施的临时用地问题。

结合上述我省农业生产特点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通过充分调研,根据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精神,对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作了相关补充。

一是细化了附属设施用地分类,除国家明确的附属设施用地类型外,补充我省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类型还包括:必需配套的水肥一体化灌溉、水泵配电等管理用房用地;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机械临时存放和维修车间用地,农产品产地初级加工、田间冷链仓库、烘干设施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设施农业项目区内机耕路、排灌站等用地。

二是规范及完善了设施农用地的使用。积极引导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来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建设多层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严禁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固化耕作层,要求采取架空、预制板铺面隔离或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土壤耕作层的破坏和污染;对在生产结束后未按要求复垦为耕地的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补充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5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作了相关补充,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相关补充规定出台后,可有效避免一些地方对在耕地或基本农田建设的生产设施大棚,检验检测、原料设备临时储备的附属设施,农产品加工、农资和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的配套设施,没有当作农用地来管理,一概以违法用地予以查处的情况发生,减少给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造成较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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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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