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4 19:46:30 418 人看过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如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具体程序:申请→立案→调查→调解→处理。

另外,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1.土地侵权案件;

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3.土地违法案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5.非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如征地补偿纷);

6.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核发过权属证书,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已经土地登记且界址清晰的;

7.申请人不能指认争议范围的案件;

8.递件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后无法补齐的;

9.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土地确权方面的争议问题?
    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土地确权政府不受理怎么办土地确权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该事由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
    2023-07-06
    436人看过
  • 房产异议登记如何处理
    一、房屋产权异议登记如何办理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二、房产异议登记费用有哪些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住宅类优惠减半后为40元/件;非住宅类优惠减半后为275元/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三、房屋产权异议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异议登记的申请登记材料: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异议登记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需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对于登记簿记载有误
    2023-02-25
    284人看过
  • 土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当事人都持有争议土地的权属证书,但涉案土地权属证书的颁发部门不同,且无法肯定该权属证书真实有效性的情况下,如政府已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权属调处申请依法立案调查,应当先由政府进行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5-06
    2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争议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如何确权
    租赁,属于产权和使用权分离。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租赁的土地在确权时仍应当确权给原承包户,即出租户。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土地登记错了如何办
    土地使用权
    1、土地登记错了需要土地使用权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土地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到当地土管局申请更正登记,土管局查明事实后予以更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一、土地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
    2023-04-07
    209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存在争议的土地使用权
    一、如何妥善处理存在争议的土地使用权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一般发生纠纷时,最常用的方法先是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应该沉着冷静。2.当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如果关于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则应该介入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调解的义务,并且应该本着公平、平等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如下:1.挂牌出让;2.协议出让;3.招标出让;4.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2023-09-22
    2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一、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如何解决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
    2023-10-14
    438人看过
  • 土地作价入股如何登记
    以土地出资,得确认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价出资的。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直接作价出资,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需经一定程序方可。而且,土地使用权上不应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2、其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15
    171人看过
  • 集体土地转让如何登记
    集体土地的流转如何登记土地流转应当向土地管理局登记。通过转让、交换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证》后,依照法律和国家政策,可以采取转包、租赁、交换、转让等方式转让。家庭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转让必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在实践中,如果承包人不同意,转让合同就不能被视为有效。对此,承包者没有任何应对措施,影响承包者转让权的行使。这一规定是否应当废止,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财产权和农业生产自主权,应当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自由流转。否则,将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相冲突。多数人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承包人与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应当无效。这是由发包人作为土地所有人的地位决定的,发包人依法干预不影响承包人依法自主,不影响承包人依法
    2023-05-31
    114人看过
  • 户主在外地土地确权登记如何办理?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我区目前正在搞确权调查,需要户主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调查成果,具体有宅基地面积、四临、地上房屋等情况,还有为你的四临签字。如果你在外国不能回来,可以办理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需要邮寄回来你的委托书,委托书的签名处需要压你本人的指纹。这份委托书将来要入你家的确权登记档案。确权调查工作不收费,请你及时与村委会取得联系,不要错过调查时间,印制的委托书发放到村委会,你可向村委会申请。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入档案。延伸阅读: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2.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2023-04-16
    468人看过
  • 现在土地确权有争议怎么处理确权依据
    土地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确权以及如下: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9、法院判决;10、生效的遗嘱。《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2024-05-20
    167人看过
  • 如何征用有争议的土地
    1、如何征收有争议的土地。公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及时提出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因补偿安置与依法批准的征地计划、征地补偿安置计划不符发生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如果协调失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裁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的通知》(2011[35]):“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用的土地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一致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赔偿标准本身可以直接规定。2。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
    2023-05-02
    6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土地确权争议
    若对农村土地确权有异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纠纷。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和解、可以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确权的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
    2023-07-04
    441人看过
  • 有争议的土地被破坏如何处理确权问题?
    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判决的情形归纳如下:(一)政府对土地之确权行为合法的,判决维护。(二)土地确权主要证据充分,而存在程序或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确认违法由人民法院以司法权确认土地权。(三)土地确权主要证据不足,而法庭可查明事实的直接由法院判决确权。(四)土地确权主要依据不足,而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权属的亦由人民法院本着尊重历史、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依相邻权理论法律作出土地权属判决。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旦作出,就应被推定为合法有疚。法律要求相对人予以信任和依赖。基于信赖因素的存在,法律也应保护相对人基于依赖所生之利益,禁止政府行为以任何借口任意变更既有行政决定甚至反复无常,哪怕是“有错必纠”也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在行政的审判也应当对相对人的依赖利益予以高度重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有限有撤销,土地确权案件主要涉及第三人的利益。现行行政诉讼法虽然设
    2023-04-19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土地出让人土地承包权有争议如何确权登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 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债权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期限届满,不表明债权消灭,也不表明抵押权的消灭,因此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根据抵押合同记载的抵押期限届满时,并不表明抵押权的终止。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抵押期限届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未申请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除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外,土地登记部门不得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二、由于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
    • 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当事人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才从法律途径上寻求解决办法。 我国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本案土地权属纠纷属个人与个人之
    • 所有权有争议土地如何承包经营权登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与其他村民小组或单位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应先报经县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根据确权后的承包方案和承包农户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 土地登记出现错登和漏登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依照一般土地登记程序办理,即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改、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