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3 10:40:22 311 人看过

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然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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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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