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债权人未请求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1:50:20 445 人看过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经]复[1988]46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黔法(1988)经请字第2号“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在公告通知的清理期限内,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是否可视为债权人放弃该请求权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组织解散时,虽曾对其债务进行了清偿活动,但此后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或合伙期间的民事行为仍应承担责任。辉瑞贸易公司系合伙组织,在撤销时,自行通知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理一切清结手续,过期概不负责”的公告,应为无效。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兴义县支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辉瑞贸易公司承担保证的责任。辉瑞贸易公司解散后,其保证的责任,应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八年十月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1998〕40号(法〔1998〕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保障诉讼和仲裁活动依法进行,现决定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二、受理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如认为应予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属
    2023-06-06
    235人看过
  • 宣武区人民法院团组织总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一年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通过全庭同志的努力,以全市法院开展的司法为民活动为契机,端正为民服务的思想,突出重点,着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全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注重审判业务、践行司法为民(一)刑事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1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今年1月23日起实施。市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也强调,刑事审判工作要紧紧围绕着该《解释》进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按照高院的要求,逐项做了以下工作:一、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给未成年被告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06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1件,处理案犯92人,其中少年犯6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适用缓刑的2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拘役1人)58人。《解释》当中第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该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罪犯的
    2023-06-06
    334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为何被认定为法人组织?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和法人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为不同概念,主要区别在于在于对外承担债务的法律规定不同。法人能以其自有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设立法人的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023-07-11
    286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
    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审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答,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在实践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一、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答: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体制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准确把握人事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之间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处理。在具体
    2023-06-09
    269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
    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02]195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OO二年八月十二日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在审判工作中遵照执行。附1:《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附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11
    2023-04-26
    272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的不当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律师补充: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
    2023-05-06
    18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必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9日电报请示收悉。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我们意见,仍可按本院1957年2月9日法研字第2949号批复办理。即:“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显然过轻,而确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必要时,应当用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不宜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此复。
    2023-06-12
    42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法规类别】司法解释【法规时效】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已于1998年7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8月5日起施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8〕57号《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应按何种程序纠正的请示》和鲁高法函〔1998〕58号《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人民法院院长
    2023-06-06
    7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保证债务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本年1月12日法办研字107号来函收悉。关于江西省院所提有关执行保证债务的三个问题,其中第一问题,我们同意你院(部)的处理意见,但个别保证人代偿全部或大部分债务后,要求其他保证人平均负担者,仍应承认其有使其他保证人平均负担的权利,于有能资力清偿时予以清偿。第二问题,我们同意你院(部)的处理意见。第三问题,因来文所述,保证人究系保证被保人履行哪一个义务,未曾说明,故暂不答复。如所保即系公款,当然应负代偿责任,于必要时可将其财产查封扣卖。附: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江西省人民法院请示保证债务问题的函法办研字第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我们接到江西省院调呈字第47号来函,请示有关执行保证债务的几个问题:一、数个保证人担保一个债务。保证契约上并无不同责任的规定,自应共同负偿还责任。现在保证人的经济情况各有不同,有的根本无力偿还,有的有代偿能力,有的仅有
    2023-06-08
    5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对胁迫民事行为的撤销是多少
    被胁迫撤销民事行为的期限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不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辟谣】主张被胁迫撤销必须有证据吗?真相:是的分析:主张被胁迫撤销必须有证据。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需要有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以必须有证据主张被胁迫撤销。所谓胁迫,就是以后的损害或者直接施加损害威胁,让对方产生恐惧,从而订立合同。提醒撤销胁迫行为后如何处理?一、胁迫行为被撤销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2、不能返还或者不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各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2023-08-07
    11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桂高法〔1996〕144号请示及1997年1月20日补充意见均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3-06-11
    37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
    为保障法官权利的依法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法官法第八条和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法官享有的权利应当予以充分保障,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效工作,切实维护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时享有的各项权利。第二条保障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干涉,对干涉者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处理或者处分的司法建议。第三条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各级人民法院对影响和妨碍法官履行职权的下列行为,应当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较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规定予以处理:(一)拒不服从法官的指挥,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二)拒绝或者妨碍法官依法调查取证、进行财产保全的;(三)限制或者压制法官充分表达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或者授
    2023-04-24
    194人看过
  •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被告合伙组织是否有效?
    被执行人是合伙组织或者合伙型合资企业,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以裁定追加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者参与合资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注意,2006年8月27日后,新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三种形式,其中对前两种形式的合伙人的追加执行没有疑问;有限合伙人追加执行后,合伙人应当在出资范围内承担义务。被告知处理的案件是什么被告知处理的案件是:1、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家庭成员罪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4、侵占罪均为告知后才处理的犯罪。告知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知才处理。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被害人,因为受到强制和威胁而无法告知。
    2023-08-07
    22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撤销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和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和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自1982年恢复成立并办案以来,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大量案件,取得了很大成绩,对于打击犯罪活动,处理经济纠纷,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现经中央批准,决定撤销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和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从1987年3月20日停止受理案件和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对已受理的案件一律分别移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检察分院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移交过程中,对超审限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1987年5月31日两院正式撤销,届时印章停止使用。2.从1987年3月20日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
    2023-06-06
    5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这4张借据全文为电脑打印,在落款处只有借款人的手印却无亲手签名,这对有高中文化、有书写签名能力的夏某来说也有违常理;从资金来源看,陈某的实际收入也无力有80万元现金出借给夏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4
      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许多内容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的现实,不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有学者建议有必要进行修改。比如整体框架的修改如下: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目的、检察院的性质任务、检察权行使的基本原则、检察院与有关国家机关和上下级检察院的关系;第二章,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主要规定各级各类检察院的设置、检察院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方式;第三章,检察院的组成和办案组织主要规定
    • 保证人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8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债权人的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所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也享有债权人的撤销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新影响力的直销案件的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5
      亮碧思是臭名昭著的传销,并非直销。据新华网报道,早在2013年9月27日,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文玺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情况通报会上公布的十个传销典型案例中。就有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公安部2013年9月27日公布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2013年8月,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参与传销
    • 哪些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3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