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票据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5:55:05 360 人看过

一、出票金额

《票据法》第八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支付票据金额是签发和使用票据的唯一目的和最终目的,也是确定债权和债务的重要依据,无论是汇票、支票还是本票,确定的金额都是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

二、签章

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票据上的签章,一般适用于: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的,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由持票人签章。票据上的签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签名;盖章;签名加盖章。当事人在票据上采取此三种方式之一的,均产生签章的效力。另外本条第三款还涉及到一个概念本名,该款只适用于公民(自然人),本名是指户籍登记簿内登记的公民的姓名。

三、对记载事项的要求

《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第一款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

1、票据上的各类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从总则到以后各章中规定的有关内容,特别是汇票、本票和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详细请参照记载事项页),其内容缺一不可;

2、各种记载事项必须按票据法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予以记载,如票据金额,须同时以中文大写和数码记载等;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票据法的其他要求。《票据法》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票据记载事项的更改问题,主要是为了维护票据行为要式性,保障票据使用的安全,防止票据的伪造、变造,并且特别规定了一些关键事项不得更改,这些事项是: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代理相关文章
  • 现金支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现金支票的用途有哪些
    一、现金支票的签发流程出票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3.领取现金。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购买支票1.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2.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3.签发现金支票时,出票人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
    2023-06-06
    159人看过
  • 中央银行票据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票据业务刚刚起步,可以预见,央行票据业务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从而发挥巨大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有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第一,为提高央行票据的市场流动性,应尽快完善其交易方式。央行于10月23日发布公开市场业务公告,决定自10月24日起央行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回购,同时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由于目前央行票据不能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央行票据的作用将无法得以充分实施。为增加央行票据的流动性,应尽快允许央行票据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第二,在目前央行票据的回购交易中,应关注抵押比例问题。由于央行票据的票面利率受票据发行时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而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比较大,因此使得央行票据有可能出现折价交易的现象。当市场利率波动较大时,一些票据的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折价现象,在回购中这些折价的票据如果不能控制抵押比例,将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因此,建议市场参与者在
    2023-06-07
    438人看过
  • 央行票据注意问题
    央行票据的政策成本相对较高与存款准备金比率、再贴现(再贷款)、窗口指导等政策工具相比,央行票据是成本性的工具,央行必须对发行的央行票据还本付息。因此,扩大票据发行总量和延长票据期限,无疑都直接加大了央行票据的成本支出,提高了央行的调控成本。央行票据新的制约性因素已经形成外币占款对冲压力沉重是央行票据充分发挥效用的最大制约性因素,在这一因素没有得到明显缓解的同时,央行票据大量到期兑付又成为其发挥效用新的制约性因素,据统计,2005年到期的央行票据将创纪录地达到了8300亿元。央行票据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央行票据就本质而言是“柔性”工具,其政策影响是传导性和间接性的;央行票据的参与对象是央行公开市场的准入单位,这又决定了直接受央行票据影响的主体数量是有限的;再加上,央行票据政策效应递减已经非常明显,除了必须对央行票据的自身进行创新和变革之外,还需要其他政策,包括汇率政策、利率政策等配合与协调。一、
    2023-06-26
    256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发行记名股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一、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2023-04-01
    74人看过
  • 签发支票要考虑哪些问题
    (一)要严格做到“九不准”。(1)不准更改签发日期;(2)不准更改收款人名;(3)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按照《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如若更改,即成为无效票据;(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即签发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支票;(5)不准签发远期支票;(6)I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盖好印章的支票。携带该种支票外出,遗失后将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7)不准签发有缺陷的支票。有缺陷的支票表现形式主要有:①印鉴不符,即支票上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或是支票上的印章盖得不全。银行审查出印鉴不符时,除将支票作废退回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②戳记用印油而不用印泥的支票,或印章字迹间模糊不表的支票。③污抽支票,即票面破碎、污损,无法辨认或字迹不表的支票。④账号户名不符,或户名简写的支票。⑤更改处未盖预留印鉴的支票。⑥付款单位已清户的支票。⑦未填写用途
    2023-04-21
    474人看过
  • 使用支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2、收款人:(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
    2023-04-06
    410人看过
  • 票据退票问题有哪些
    票据作为结算债权、债务的一种信用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支付工具。值得注意的是,票据在流通操作过程中,由于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票据的有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把握不准,有意无意造成票据无理拒付,退票行为屡禁不止,使票据市场发展受到阻碍。票据加盖印章不规范造成退票在票据结算中,经常有以银行持票人处盖章不清、背书人签章超出背书人栏、提示付款签章错盖在背书人栏、汇票无经办员章、汇票专用章不清、背书签章不清无法辨别等现象造成退票。另外,由于背书人签章有误,需在下一栏背书人签章处重新盖章,原盖的错误印章划去,原则上该票据能继续转让,但在具体实务中,这种票据会被受理人以不规范为由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不规范造成退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银行以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退票。《票据法》第29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9条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银行以背
    2023-06-06
    62人看过
  • 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由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续签劳动合同还可能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在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后,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并不够重视,或者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尚未协商好,经常出现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异议,此时双方的关系性质如何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
    2023-06-13
    58人看过
  • 会计处理发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会计处理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1、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2、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问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3-12-07
    147人看过
  • 欺骗金融票证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骗取金融票证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1、主体是贷款主体,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的,构成本罪的共犯;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3、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4、客观上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下列条件下才会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2、客观方面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3、主体为贷款人;4、主观方面为故意。二、什么是骗取金融票证罪骗取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
    2023-06-19
    251人看过
  • 医院手术签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要是直系亲属,对于病人的治疗与否都有决定处分的权利,是否同意签字都是家属的权利。没有家属的签字,在紧急情况下,院方也要救死扶伤;有了家属的签字,如未按医疗规范程序救治病人的,出现问题也应承担责任。动手术后请病假有工资吗我国对病假的规定如下: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具体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2023-07-17
    380人看过
  • 发包方和联合体的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方。如果中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争议,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解决。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与招标方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必须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而不是以联合体中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联合体一方违反合同,买方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承担所有责任。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得与招标方就其内部联合体协议达成协议进行对抗。公司与公司怎么签合同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以下事项: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签订合同说,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二、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否在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三、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四、想要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提前约定仲裁协议;五、合同中标注双方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六、注意是否有排除对方法定权利,规
    2023-06-30
    413人看过
  • 借据应注意哪些问题?
    出具借据时注意的事项有,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外,借据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需包括借款的币种、用途;借款的金额、利率、日期等重要内容;以及借据上的利率不能超过欠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属于高利贷。个人借据书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个人借据的书写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贷款金额要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3、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要写清楚;5、贷款利息要写清楚,年利率或月利率要明确,最终贷款利息总额要约定;6、应明确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付款方式;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
    2023-07-26
    494人看过
  • 票据质押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票据质押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票据权利的转移,持票人取得的是一种以权利为标的的质权,而不是直接取得票据权利。也就是说,在票据质押中,质押人只是取得了票据质权,而并没有直接取得票据权利。(二)《票据法》所要求的票据质押背书中的记载质押字样应当理解为只要有表明质押的意思表示的记载即可,而无须一定要机械地记载质押这两个字样才行,记载为出质、担保等包含有质押的意思表示的词句/语句也是可以的。(三)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了质押合同,出质人在票据上完成了背书签章,但未记载质押字样时,根据票据的文义性特征,应视为一般转让背书而非质押背书。(四)背书人只在票据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进行背书签章时,不构成《票据法》所称的票据质押,因为签章是票据行为最主要的形式要件。(五)根据《票据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时,质押行为无效。四、以已背书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进行质押的法律后果
    2023-06-08
    479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 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 更多>

    #票据代理
    相关咨询
    • 没有发票只持有收据应注意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在现实生活中书写欠条时,为保证其具备法律效力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欠条内容完整比如应书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大写及小写的借款金额、借款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若涉及到利息还应清楚写明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付款方式以及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等等;二是欠条书写应字迹清晰可辨认并书写紧凑减少可增添内容的留白;三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 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出现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合同。这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一是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具备法定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审查签订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有资格。对方如果是法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且提供法人经营范围和项目的证明。如果是
    • 发票作为法律依据不得不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发票作为法律依据不得不注意的问题如下: 1、发票抬头的审核; 2、发票金额的审核; 3、开票单位章发票单位的章要清晰;等等。
    •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