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双薪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52:00 130 人看过

1、“双倍工资”的范围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才能是“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这一适用范围,即“本法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p>第二,如何界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公司还有经营的空间。在我们接触过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谈论一些简单约定工资的备忘录或证明,以及一些招聘邀请函,此外还有一些所谓的“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和“单方合同”。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和庭审经验,进行细致具体的分析,运用举证原则和法律知识,在实践中,签订一些保密协议,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竞业禁止协议、三方协议不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实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北京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的判决则不同。有的人支持11个多月,这就是西城区法院的情况。那么,如果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1个月,如何索赔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的手段。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有的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案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计算“双倍工资”很多人干脆把“双倍工资”理解为“双倍工资”。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双倍工资,所支付的工资应当扣除。一般来说,再要求双倍工资时,实际工资是要计算出来的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限制,一年前没有签订的“双倍工资”是否还能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开始时间从劳动合同终止时算起,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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