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8:14:53 352 人看过

一、滨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有什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2、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

二、滨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办理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或备案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3、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三、滨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办理的流程

1、受理,受理并初步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所提交的备案资料

2、审核并发证,审核备案资料并发放备案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方法有哪些
    一、房地产估价遵循原则有哪些?房地产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1、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1)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估价;(2)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3)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4)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3、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4、估价时
    2023-02-16
    441人看过
  • 广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实施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建房[1992]162号《关于加强城镇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建房[1992]579号《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广州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第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城镇各类建设用地及其附着的房屋的价格评定。第三条广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负责,交易所依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评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核发资格证书,并负责对各评估机构进行资质审定,业务指导;负责对房地产价格的审裁,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第四条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等下列六项评估业务,必须由交易所负责评估。(一)房地产的赠与、继承变更的评估。(二)房地产拆迁补偿的价格评估。(三)房地产抵押处分的价格评估。(四)土地转让计算增值的价格评估。(五)房地产价格纠纷的审判、裁定和诉讼
    2023-06-10
    174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城镇房屋拆迁、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
    2023-06-10
    268人看过
  • 中国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近5000家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孙玉波文静)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快速发展。特别是1993年诞生第一批房地产估价师以来,房地产估价行业已初具规模,对房地产业的成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已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近5000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为行政许可项目,再次巩固了房地产估价的法律地位。2004年,在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率先完成了资格互认,大大提升了房地产估价师在海内外的影响。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
    2023-06-10
    365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机构重装上阵
    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商业银行作为房地产抵押估价的委托人将会承担估价费用,这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由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配套的技术规则《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于春节前对外发布,一时之间在节前历来平淡的行业内产生极大反响,各家媒体与网站纷纷予以关注。有业内人士称,两个文件的颁布,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力措施,将从源头上防范银行信贷风险。据悉,《指导意见》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合力规范抵押评估根据三部委《通知》的要求,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将由商业银行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用,也将由商业银行内信贷决策以外的部门择优决定。“从估价机构的角度来说,这是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建设部参与《通知》和《指导意见》制定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商
    2023-06-10
    443人看过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二、注册房地
    2023-03-19
    238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有什么规定
    A:一是明确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原则进行。评估中应考虑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及装修损失和原设备拆解的补偿,将由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具体规定。第二,明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三是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重大错误评估报告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四是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并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3-05-02
    149人看过
  • 吉林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吉林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什么时间办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二、吉林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办理材料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2.工商营业执照3.备案证书(评估师、股东变更除外)4.住所证明(住所变更)5.新法人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复印件(标注一、二、三级备案法人变更提供)6.评估师资格证或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原件)、身份证和人员劳动合同(评估师变更)三、吉林房地产估价机构变更级别备案办理依据《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
    2023-05-18
    152人看过
  • 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1、第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由市州、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第二章: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二、白城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什么时间办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8:30—12:00,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8:30—12:00,14
    2023-05-19
    228人看过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注册房地
    2023-03-28
    376人看过
  • 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保证土地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当前土地估价工作的需要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土地估价机构资格实行分级制。A级土地估价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B级土地估价机构,只能在估价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第三条国家对土地估价机构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认证分别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部门批准。A级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由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B级土地估价机构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第四条土地估价机构申请土地估价资格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具有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其中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且不少于总人数的25%。有土地估价师资格和具有自己主持的土地估价实例的高、中级专业技
    2023-06-10
    122人看过
  • 全国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扬州市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扬州市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注册资金101万元,现有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0名,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70%以上。^1999年4月,该所被建设部授予国家一级评估资质。法人代表:苏玉荣^^所长:校杰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汶河北路73号邮编:225002联系电话:(0514)7311222-4221、4211徐州市房产评估事务所徐州市房产评估事务所是具有国家一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1992年成立。徐州市房产评估事务所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评估机构,拥有10名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承接各类评估案件2000余起,评估总金额100亿元以上。法人代表(所长):岳广余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黄河东路39号邮编:221005^^^^电话:(0516)3670674苏州市房产评估所苏州市房产评估所成立于1992年,隶属于苏州市房产管理局,1
    2023-06-10
    479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请条件?
    第1、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2、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4、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办理纳税登记;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房地产经纪机构)审批项目编号:BJXCXSCGT003-2002-01(北京西城行审C类国土003号-2002年-01版)审批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审批项目依据:1、《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7号2001年8月15日(《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0号1996年1月8日)第十二条;2、《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2023-07-22
    415人看过
  • 拆迁估价挂靠有哪些机构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评估中估价机构风险防范对策是什么内部风险防范措施: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于拆迁补偿评估业务面临的内部风险如上文所述,在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内部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对拆迁评估技术人员的培训。首先,在拆迁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前必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这方面至关重要,因为目前我国许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情况下都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拆迁评估时房屋面积需要估价人员现场测量,而房屋面积的
    2023-08-0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申请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 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如何选择房产估价机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请房地产评估机构为房地产估价,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9个步骤: 1、接受估价委托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9估价资料归档。怎样选择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和规定的注册资本”。具有经营资格的估价机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专
    • 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信用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转让估价业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就是说,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转让估计业务,但是必须经过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 备案房产证的机构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9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
    • 资产评估评价机构审批规范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6
      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二)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