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区域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42:20 298 人看过

普通民商事案件区域管辖

针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对劳动教养人员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员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应当受理。如果赡养费追偿案件中的多个被告不在同一法院管辖区内,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可以接受他们。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被告无惯常居住地的,原告提起诉讼时住所地法院应当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合同未实际履行,且任何一方的住所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则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应予以接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果保险标的是运输工具或在途货物,则应在被告住所或运输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或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受理。票据纠纷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审理,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侵权纠纷由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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